别人穿越都是天潢贵胄自带金手指,我却一头栽进史称“禽兽王朝”的北齐,
成了个连名字都不配有的丫鬟。本想一头撞死重开,
却意外遇见了那位后世传说中的白月光——兰陵王高长恭。为此我决定先不撞了,
且看我如何在乱世苟下去。历史记载他终将被君王猜忌,一杯毒酒结束传奇一生。
我握紧袖中藏了十年的毒药,在最后时刻终于做出了选择——五月的那个晚上,
北极光像疯了一样泼满了北方的天空。我在宿舍刷手机,朋友圈被各种极光照片刷屏,
什么“百年一遇”、“磁暴级美景”。我打了个哈欠,心想这些照片滤镜加得也太过了,
绿油油一片跟鬼片现场似的。然后我就睡着了。再然后——我醒了。
不是在我那张有点塌陷的宿舍床上,而是在一个冷得能冻掉鼻尖的屋子里,
身下是硬邦邦的土炕,盖着一床散发着霉味和陌生气息的薄被。“萱儿,还不起?
公子该醒了。”一个粗糙的女声砸过来。我猛地睁眼,
看见一个穿着灰扑扑古装、脸颊被风吹出两坨红的中年妇人正瞪着我。我张了张嘴,
没发出声音。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尖叫:卧槽!卧槽!卧槽!这不是梦。
冷空气钻进肺里的刺痛感不是梦,土炕硌着后背的疼痛不是梦,
妇人脸上每一道清晰的皱纹不是梦。我,一个二十一世纪普通历史系大学生,
好像……穿越了。接下来的三天,我像一具行尸走肉。通过零碎的信息拼凑,
我知道了自己现在的身份:萱儿,一个北齐宗室府邸里最低等的粗使丫鬟,今年十五岁。
而现在是……天保六年。天保。北齐。高家。我坐在井边洗衣服,手浸在刺骨的冷水里,
脑子里滚过那些读过的史书段落:“北齐一朝,荒淫暴虐,
禽兽之行屡见不鲜……”“高氏家族多有癫狂……”禽兽王朝。
我穿到了中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禽兽王朝,而且是个命如草芥的丫鬟。“咚”的一声,
我把头轻轻磕在旁边的石墩上。不疼。再用力点?也许再用力点,我就能回去?
回到有空调WiFi外卖,能安全地隔着书本感慨“兰陵王真是白月光”的现代?“萱儿,
你做什么呢?”又是那个管事妇人,姓王,我们都叫她王嬷嬷,“傻了不成?赶紧洗完这些,
公子院里的炭火还没送呢!”公子。我伺候的“公子”。我端着劣质炭盆,
跟着王嬷嬷穿过一道道越来越荒僻的回廊。府邸很大,但越往深处走,越是冷清破败。
最后停在一个小院前,院墙斑驳,门上的漆掉了大半。“就是这儿了。里面是长恭公子,
你以后专门伺候这个院子。”王嬷嬷压低声音,眼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轻蔑和怜悯,
“少说话,多做事。这位公子……唉,总之,机灵点,但别太亲近。”她推了我一把,
自己转身快步走了,仿佛这院子里有什么不祥。我端着炭盆,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
小院真的很小,一目了然。几间旧屋,院子里一棵掉光了叶子的老树,树下有个石凳。
满地未扫的枯叶,在寒风里打着旋。正屋的门虚掩着。我吸了口气,走了过去。然后,
我看见了那个坐在窗边看书的少年。他穿着一件明显不合时节、也很单薄的旧袍子,
身形有些瘦削。听到动静,他抬起头来。那一刻,
我脑子里所有关于“穿越”、“禽兽王朝”、“丫鬟命运”的惊恐、抱怨、绝望,
全都“嗡”的一声,被一种更强烈的、近乎眩晕的情绪取代了。
那是一张……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的脸。后来我无数次回想那个初见的瞬间,
试图用我贫乏的词汇去固定那个影像。皮肤是冷的白,像上好的瓷器,
又因为寒冷透出一点点极淡的红。
眉毛不像后来战场上需要戴面具威慑敌人时想象的那么锋利,反而是清俊的,眉梢微微扬起。
眼睛——我最先注意到的是他的眼睛,形状很美,眼尾自然上挑,本该是风流多情的桃花眼,
但眸色很深,很静,像冬日结了一层薄冰的湖面,所有的情绪都沉在下面。鼻梁高挺,
嘴唇因为寒冷没什么血色,抿着。他手里握着一卷竹简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兵书,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尖冻得通红。十四岁的高长恭。历史上的兰陵王。
后世无数人心中的意难平,战神与美男子的代名词,
魏晋南北朝乱世中一抹惊艳了时光的亮色。他就这样,毫无预兆地、真实地坐在我面前。
不是博物馆里模糊的画像,不是史书上冰冷简略的几行字,
不是小说戏剧里被不断演绎添加的形象。是一个活生生的,会呼吸,会冷,
会在简陋书房里刻苦攻读兵法的少年。我僵在原地,炭盆边缘烫到了手指才猛地回过神,
慌忙跪下:“公、公子,奴婢送炭火来了。”他看了我一眼,目光很平静,没什么波澜,
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嗯,添上吧。辛苦。”声音清冽,像山间冷泉撞在石头上。
我手忙脚乱地在屋角的炭盆里添炭。炭质很差,烟气大,呛得我连连咳嗽。他似是皱了皱眉,
但没说什么,继续低头看书。烟雾缭绕中,他端坐的侧影有些模糊,
却莫名让我想起以前在画册上看过的,
那些被贬谪人间的神祇画像——带着一种与周遭破败环境格格不入的洁净与疏离。
“过来替我研墨吧。”他突然说。我如蒙大赦,赶紧离开那个烟熏火燎的角落。走到书案边,
拿起那方粗糙的墨锭,在砚台里慢慢研磨。墨香散开,混着一丝水的清甜,
冲淡了炭火的呛味。他铺开一张略显粗糙的纸,提笔蘸墨。我忍不住偷偷抬眼。
他的睫毛很长,垂下时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
专注的神情让那张过分好看的脸显得更加……不真实。笔尖落下,
一个个古朴的汉字在纸上浮现。我不太认得全北齐的字,但大致能猜。“寒灯纸上,
梨花雨凉,我等风雪又一年。”字迹清隽有力,结构舒展,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筋骨,
又隐含着一种超越年龄的沉稳。我的心猛地被揪了一下。这句诗,我在一千多年后读过,
在某个深夜为兰陵王的故事唏嘘时,偶然看到,便记在了心里。觉得它凄清又唯美,
像极了他的人生注脚。而现在,写下它的人,就在我面前。
一种极其荒谬的时空错乱感击中了我。我想笑,又想哭。最后只是更低下头,用力磨墨,
指甲掐进了掌心。那一刻,之前所有“一头撞死重开”的念头,烟消云散。我来都来了。
而且,我遇到了高长恭。那个让我从中学时在《哑舍》里惊鸿一瞥后,就念念不忘,
查遍正史野史却只找到寥寥数语记载,越想越觉得遗憾的历史人物。我就算死,
也得看完他的一生再死。从那天起,我正式开始了在北齐的“苟命”生涯,以及,
默默旁观兰陵王前半生的日子。我的身份是萱儿,比他大一岁的丫鬟。
后来我才从零星碎语中拼凑出,他的母亲地位极低,甚至可能连个正式名分都没有,
在史书上都无记载。在这讲究出身门第的宗室中,他就像一个透明人。
别的王子早早有了属官、封号、府邸,他却和母亲住在这个偏僻冷院,母亲去世后,
就只剩下我这个上面随意指派来的小丫鬟。生存是第一要务。
我收敛起所有现代人的习惯和思维,
努力扮演一个本分、沉默、有点笨拙但还算勤快的小丫鬟。
学习用最原始的方式生火、烧水、洗衣、打扫,适应粗糙得拉嗓子的食物,
忍受没有暖气没有羽绒服的寒冬。无数次在深夜被冻醒,
或者因为白天干活手上磨出的水泡疼得睡不着时,我咬着被角,把眼泪憋回去。不能死。
至少现在不能。我要看着他。十四岁到十九岁,是我记忆里相对平静,
甚至偶尔能窥见一丝亮色的五年。高长恭的生活极其简单规律。读书,练武,
偶尔被召去参加一些无关紧要的宗室活动,总是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他没有玩伴,
没有来自父兄的关爱,像一株被遗忘在角落的植物,安静地生长。他待下人是温和的,
甚至可称宽厚。从不无故打骂,说话总是“有劳”、“辛苦”。院子里就我们两人,
事务不多,我做完分内事,常常有机会看他读书习武。他读的多是兵书史策,有时也看诗文。
练武则在院子那棵老树下,一杆旧枪舞得虎虎生风,与平日沉静书卷气的模样判若两人。
我看过他无数次对着沙盘推演,眉头微蹙,
手指在虚拟的山川城池间移动;也看过他在大雪天里坚持练枪,单薄的衣衫被汗浸湿,
热气从他头顶蒸腾而起,融化飘落的雪花。
我发现他其实并不像史书后来渲染的那么“貌柔心壮,音容兼美”像个完人。
他会有看不懂兵书某个篇章时的烦躁,
用笔杆轻轻敲自己额头;会有练枪某个招式总不到位时的小小沮丧,
抿着唇一遍遍重复;天冷时,他也会像我一样悄悄呵气暖手,鼻尖冻得发红。
这些细微的、生动的瞬间,让我逐渐把他从一个符号化的“历史白月光”,
看成了一个真实存在的、正在艰难成长的少年。我也会在极端孤独和恐惧的夜晚,
生出一些妄想:我知道历史,我知道他将来会成为战神,也知道他最终会被赐死。
如果我做点什么,提醒他,改变他……但很快,现实就会狠狠给我一耳光。有一次,
府里一个负责采买的仆役,
因为不小心打碎了一位得宠王子爱妾的一只镯子后来我知道那只镯子其实本就是次品,
被当众活活杖毙。惨叫声回荡在院子里,血肉模糊的场景让我吐了一天,
之后做了好几天噩梦。还有一次,
我无意中听到两个老仆议论当今天子高洋的“丰功伟绩”——如何酗酒癫狂,
如何虐杀嫔妃大臣,如何将宗室女眷强行掳入宫中……他们的声音压得极低,充满恐惧。
在这个时代,人命轻贱如草芥。尤其是下人的命。尤其是,
知道太多不该知道的事情的下人的命。我只是一个丫鬟。
一个不小心就会无声无息消失的蝼蚁。我改变不了任何事,贸然开口,不仅救不了他,
很可能立刻就会把自己搭进去,死得毫无价值。我能做的,只有看着。记住。然后,活下去。
尽可能活得久一点,看到更多。乾明元年公元560年,转机来了。
某位当权者很可能是他那位同样命运多舛、但此时已有些话语权的叔叔高湛的些许注意,
这位被遗忘已久的宗室子,在十九岁这一年,终于得到了封号——兰陵王。
并有了一座虽然不算奢华但规整像样的王府。我们搬出了那个破败的小院。离开的那天,
高长恭站在院中那棵老树下,仰头看了许久。春寒料峭,
树上刚刚冒出一点几乎看不见的绿芽。他没说什么,只是轻轻拍了拍粗糙的树干,然后转身,
上了前来接他的简陋马车。我抱着我们仅有的两个小包袱,跟在他车后,
回头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困住他少年时代的小院。心情复杂。为他终于迈出一步感到些许高兴,
又为即将到来的、已知的腥风血雨感到沉重。新王府比小院大了不知多少倍,
仆役也多了起来。我被指派为内院的一个普通丫鬟,不再专属于伺候他一人,
但因为是从“旧邸”跟来的,偶尔还是会被叫去替他做些事,比如研墨、整理书卷。
王府里种了很多花木,尤其是我最喜欢的桃树。搬进来后的第一个春天,桃花开得如火如荼,
整个王府像是飘在粉色的云霞里。我喜欢在洒扫庭院时,偷偷看那些灼灼其华的花朵,
短暂地忘记时代的压抑。高长恭似乎也很喜欢桃花。有时他会站在桃花树下看书,
花瓣落在他肩头、发上,他也浑然不觉。战事日渐吃紧,北周虎视眈眈。而北齐皇室内部,
倾轧腐败愈演愈烈。将领或无能,或死于内斗。终于,
朝廷的目光落在了这个新封的、看起来安静本分又读过不少兵书的年轻王爷身上。
他开始频繁出入兵部,后来开始领一些不大的军务。再后来,他被正式授予军职,
需要离家驻防。第一次送他出征,是个清晨。王妃郑氏他在弱冠之年,
由帝王指婚娶的北齐贵女,一位真正温婉美丽的女子站在王府门口,眼圈微红。
高长恭已经换上戎装,依旧是他平日温和的样子,低声安抚着妻子。我站在一众仆役中,
看着他翻身上马。晨光给他挺拔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边。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觉到,
那个在冷院里安静读书练武的少年,正在疾速远去。属于兰陵王的时代,正在轰然开启。
而他脸上,还没有戴上那副后来成为他标志的黄金面具。
河清三年公元564年的洛阳之战,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也是北齐命运的转折点。
北周大军压境,洛阳危急。朝廷无人可用,高湛此时已是皇帝急诏兰陵王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