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睁眼,我穿成了民国虐文里的悲惨原配沈静姝,正在签离婚书。
男主顾北辰搂着留洋白月光冷笑:“你这种旧式女子,怎配做我顾家妇?
”我看看怀里软糯的龙凤胎,又看看桌上支票,唰唰签字:“行,钱归我,娃归我,你,
归西希望。”带崽搬进小洋楼,我撸起袖子卖旗袍、开舞厅、办杂志,
顺手捡了个被追杀的美强惨少帅看家护院。日子红火得冒泡,
顾北辰却红着眼找上门:“静姝,我错了,孩子不能没有爹…”我嗑着瓜子,
朝楼上喊:“崽们,你们要爹吗?”两个小脑袋从二楼探出。儿子抱算盘:“他存款多少?
有娘赚得多吗?”女儿举化学试管:“他脑子比娘好使吗?能造肥皂还是香水?
”美强惨少帅擦着枪从厨房出来,温柔问我:“晚上吃红烧排骨,还是糖醋的?
”顾北辰脸绿了。我笑吐了瓜子壳:“听见没?我家的爹,得会做饭。”---民国十七年,
春,上海。顾公馆的书房里,空气凝滞得能拧出水来。红木书桌上,一张离婚协议书摊开着,
旁边搁着一支派克金笔,笔帽上的鎏金在从百叶窗缝隙漏进来的光线下,
反射出冰冷的一点亮。沈静姝,或者说,
刚刚在这具身体里苏醒过来的、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社畜沈静,正低着头,
看着怀里两个睡得脸蛋红扑扑的奶娃娃。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约莫一岁多的模样,
藕节似的小胳膊小腿,依偎在她臂弯里,散发着甜软的奶香。男孩的睫毛很长,
睡梦中还咂巴了一下小嘴;女孩则攥着她旗袍的一粒盘扣,睡得毫无防备。而她对面,
站着这个身体的丈夫,顾北辰。男人穿着挺括的白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面容是时下最受追捧的英俊深邃款,只是此刻那双眼睛里,盛满了毫不掩饰的厌弃和冰冷。
他臂弯里,依偎着一个穿着浅粉色洋装、烫着时髦卷发的女子,柳眉杏眼,妆容精致,
正用一种混合着怜悯与优越感的眼神,悄悄打量着沈静姝和她怀里的孩子。这就是原情节里,
留洋归来、思想新潮、和顾北辰“真爱无敌”的白月光,林婉清。“沈静姝,”顾北辰开口,
声音像是浸过了冰水,“签了吧。你我本就不是一路人。这桩婚事,本就是旧式家庭的包办,
是错误。如今新时代,讲究自由恋爱,你这种只知相夫教子、恪守妇道的旧式女子,
怎配再做我顾家妇?平白耽误彼此。”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她怀里两个孩子时,
闪过一丝几不可察的复杂,但很快被更深的冷漠覆盖:“孩子……顾家会抚养。
你拿着这笔钱,”他指了指协议旁一张墨迹未干的支票,“足够你后半生衣食无忧,
找个安静地方,了此残生吧。”了此残生。沈静为了区分,
我们暂时还是叫她沈静姝吧在心里嗤笑一声。原主记忆潮水般涌来:十六岁嫁入顾家,
伺候公婆,打理内务,生儿育女,战战兢兢,换来的就是丈夫常年冷落,
最终领着新欢登堂入室,一纸休书,还要夺走她视若性命的孩子?去你的自由恋爱,
去你的了此残生!她抬起眼,目光平静地扫过那对璧人,又落回支票上。嗯,数目倒是可观,
顾家不愧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富商。怀里的小女娃似乎被这凝滞的气氛惊扰,不安地动了动,
发出小猫似的哼唧。沈静姝立刻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动作熟练又温柔。然后,
在顾北辰和林婉清或厌恶或怜悯的注视下,她伸出空着的那只手,拿起了那支沉甸甸的金笔。
笔尖悬在签名处,她忽然抬头,对着顾北辰,露出了穿过来后的第一个笑容。那笑容很淡,
甚至有点懒洋洋的,却莫名让顾北辰心头一跳。“顾少爷说得对,”沈静姝开口,声音不大,
却清晰,“旧式女子,的确配不上新时代的您。”她手腕一动,笔尖落下,唰唰几下,
利落地签下了“沈静姝”三个字。字迹谈不上多娟秀,却有种行云流水的干脆。签完,
她把笔一搁,单手抱着俩娃姿势略显豪迈但稳当,另一只手拿起那张支票,
对着光仔细看了看,吹了吹未干的墨迹。“钱,我收了。
”她语气轻松得像在菜市场买了颗白菜,“娃,我也带走了。
”顾北辰眉头一拧:“孩子必须留下!这是顾家的血脉!”“顾家的血脉?”沈静姝挑眉,
怀里的男娃似乎被吵到,皱了皱小鼻子,她立刻压低声音,但话里的嘲讽半点没少,
“顾少爷当初‘自由恋爱’忙得很,孩子出生时你在哪儿?孩子半夜发烧哭闹时你在哪儿?
现在想起来是顾家血脉了?晚了。”她抱着孩子站起身,个子不算很高,但脊背挺得笔直,
那身半旧不新的藕荷色旗袍,竟被她穿出了一股飒爽劲儿。“从今往后,这俩孩子姓沈,
叫沈一诺,沈一璇。跟你们顾家,没半个铜板的关系。”林婉清忍不住插嘴,
声音柔婉却带着刺:“沈姐姐,你一个弱女子,带着两个孩子,如何过活?
北辰也是为孩子的前程着想……”“前程?”沈静姝打断她,似笑非笑,
“跟着抛妻弃子的爹,和横插一脚的……姨太太?”她刻意顿了顿,
看到林婉清瞬间涨红的脸,才慢悠悠接上,“就有前程了?那我可真替这前程捏把汗。
”“你!”顾北辰怒极,上前一步。沈静姝却后退半步,护紧孩子,
眼神倏地冷了下来:“顾北辰,婚我已经离了,钱我也拿了。从此桥归桥,路归路。
你若再纠缠,我不介意让上海滩的小报都知道知道,留洋归来的顾大少爷,
是怎么个‘自由恋爱’法,又是怎么对待发妻和亲生骨肉的。听说申报的主编,
最近正缺劲爆的社会版头条?”顾北辰脚步僵住,脸色铁青。他确实丢不起这个人。
沈静姝不再看他,抱着俩娃,
拎起早几天就悄悄收拾好的、仅有的一个小藤箱里面除了几件贴身衣物,
就是原主偷偷攒下的一点私房和首饰,昂首挺胸,走出了这间富丽堂皇却令人窒息的书房,
走出了顾公馆的大门。春日的阳光有些晃眼。她站在街边,看着车水马龙的霞飞路,
怀里两个小宝贝似乎感受到了母亲紧绷情绪的放松,也跟着咿咿呀呀起来。
沈静姝深吸一口气,混杂着汽车尾气、梧桐树清香和路边小吃摊烟火气的空气涌入肺腑。
自由了。虽然开局是地狱难度——弃妇,带俩拖油瓶,除了那张支票几乎一无所有。
但……比起996福报和房价,这算什么?不就是民国版单身妈妈创业记吗?
她掂了掂手里的支票,又看了看怀里两双清澈懵懂、全然信赖望着她的大眼睛,
忽然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宝贝们,走,娘带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住小洋楼去!
”第一站,不是小洋楼,是银行。支票兑成实实在在的银元,一部分存进汇丰银行吃利息,
一部分换成方便流通的小额钞票和金条。乱世之中,钱得分散放,鸡蛋不能放一个篮子里。
接着,租房子。法租界边缘,一栋带个小天井的二层小洋楼,不大,但干净雅致,
关键是邻居大多是些安分守己的中产之家或者小商人,环境单纯。
沈静姝爽快地付了半年租金。安顿下来,首要任务——养活三口人。坐吃山空不行,
顾家那点“分手费”看着多,在上海滩这销金窟,养大两个孩子并保障生活质量,可不禁花。
沈静姝盘点原主技能:女红不错,尤其擅长苏绣大家闺秀基本功;读过几年私塾,识字,
会算账打理顾家内务练出来的;厨艺……马马虎虎,能吃。
再看看自己带来的:21世纪的脑子,看过无数穿越种田文、民国谍战剧、商业奇才传记,
以及……作为社畜被锤炼出的强大抗压能力和摸鱼划掉统筹时间能力。行了,齐活。
她决定从最稳妥的入手——做旗袍。原主手艺是现成的,审美也在线。
她结合现代一些简约改良款式,设计了几款既不失古典韵味,又方便行动、别致新颖的旗袍。
买来上好的丝绸、锦缎,亲自裁剪缝制。第一批成品出来,她没急着开店,
而是选了两件最精致的,带着去参加了一个由教会举办的、名义上是慈善义卖,
实则是上海滩名媛太太们争奇斗艳、交换情报的茶话会。原主作为顾家弃妇,本没资格,
但她巧妙地用了点小手段比如“偶遇”一位心善又爱时髦的英国领事夫人,
并“恰好”让她看到了自己身上那件别致的旗袍,弄到了一张邀请函。茶会上,
沈静姝低调安静,但身上那件月白色暗纹竹叶旗袍,线条流畅,剪裁合身,衬得她身段窈窕,
气质清雅,在满座华丽繁复的洋装和传统宽大旗袍中,反而格外显眼。果然,不一会儿,
就有几位太太小姐“不经意”地问起她旗袍的来历。
沈静姝谦逊表示是自己闲来无事做着玩的,若各位不嫌弃,可帮忙引荐手艺好的裁缝。
几天后,第一位客人上门了。接着是第二位,第三位……口口相传,订单慢慢多了起来。
她给自己的小小工作室起了个名——“云想衣裳”。名字雅致,手艺精湛,款式新颖,
价格却比那些老字号成衣铺公道,很快在太太小姐的圈子里有了点小名气。有了稳定进项,
沈静姝心思活络了。她观察到附近几家小舞厅生意不错,但格调一般。
她盘下了一栋位置稍偏、但环境清静的三层小楼,一层改成咖啡馆兼书吧,二层是小型舞厅,
请了不错的乐队,三层做成几个私密性好的雅间。不走奢华路线,
主打“文艺范”和“舒适感”,吸引了不少学生、文人、小职员,
甚至一些不喜欢大舞厅嘈杂的绅士名流。名字是她随口起的——“星沉阁”。
生意竟也红红火火。手里流动资金多了,她又琢磨着办个杂志。民国时期,
各类报刊杂志如雨后春笋。她办的不是时政要闻,也不是鸳鸯蝴蝶派小说,
而是一本叫做《摩登生活》的半月刊。
知识科普夹带她21世纪的私货、甚至还有连载的、轻松搞笑的市井故事她自己操刀,
笔名“闲云野鹤”。语言白话易懂,插图精美有趣,定价低廉。创刊号一推出,
竟然销路不错,加印了两次。沈静姝成了个大忙人。
白天在“云想衣裳”工作室接待客人、画设计图,下午去“星沉阁”看看账目、处理杂务,
晚上熬夜写杂志稿子、审核校对。但她乐在其中,看着存折上的数字稳步增长,
看着一双儿女在租界相对安宁的环境里健康长大,从蹒跚学步到咿呀学语,那种成就感,
比当年拿下百万大单还令人满足。孩子们也争气。儿子一诺,明明是个男娃,
却意外地安静细心,对数字极其敏感。沈静姝算账时,他总爱趴在一旁看,三岁不到,
就能帮她找账本里的小差错,五岁时,已经能抱着个比他脸还大的算盘,
噼里啪啦打得有模有样,小眉头拧着,一副“谁都别想坑我娘的钱”的严肃样。女儿一璇,
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却是个古灵精怪的性子。不知怎的,
对沈静姝偶然带回家的几本基础化学、物理启蒙画册产生了浓厚兴趣,
整天缠着娘亲问“为什么肥皂能搓出泡泡”、“香水为什么香”。
沈静姝搜罗来一些简单的实验器材和材料,
她就能在二楼专门给她腾出的小“实验室”里鼓捣半天,有一次差点把眉毛烧了,
吓得沈静姝魂飞魄散,她却举着个歪歪扭扭、气味奇特的自制“香水”瓶子,
眼睛亮晶晶地问:“娘,香不香?”日子就在忙碌、充实和孩子们的嬉闹声中飞逝。
沈静姝几乎忘了顾北辰这号人。直到两年后的一个雨夜。那天“星沉阁”有点小纠纷,
沈静姝处理得晚了些,撑着伞匆匆往家走。快到小洋楼时,巷子口昏暗的路灯下,
一个高大的身影踉跄了一下,猛地扑倒在地,溅起一片水花。沈静姝脚步一顿。本能想绕开,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那人倒下后就没再动弹,雨水很快打湿了他深色的衣衫,
身下隐约有暗红色的液体洇开。她皱了皱眉,想起自己诊所是的,她后来还盘下个小诊所,
主要给附近平民看看头疼脑热,顺便卖点常用药,
生意也不错里那些因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枉死的穷人。鬼使神差地,她走了过去,
用伞遮住那人,小心翻过他的身体。是个极年轻的男人,看起来不超过二十五岁。
眉目俊朗得近乎锋利,即使昏迷中,也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冷冽煞气。脸色惨白,
嘴唇失了血色,肩头有一处明显的枪伤,还在往外渗血,
身上其他处也有不少打斗留下的伤痕。
穿着一身料子考究但已被泥污血渍弄得不成样子的军装,肩章扯掉了,看不出来历。
乱世飘萍,不知是敌是友。沈静姝犹豫了零点一秒。算了,救吧。就当给孩子们积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