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青梅竹马当兄弟十几年,我后知后觉爱上她时,她正提着行李箱,要去嫁给别人。
那天雨大到听不见人声,我站在水里吼出“我喜欢你”,她只淡淡看我一眼,
像看一个陌生人。后来我才知道,她的日记本里,从初中到高中,写满了我的名字。
1 雨夜告白错过生被青梅竹马当兄弟十几年,告白被雨声淹没后,
我们彻底错过了提问:有哪些爱而不自知,错过就是一辈子的真实经历?
匿名用户:谢邀。看到这个问题的那一刻,我手里刚冲好的热美式晃了一下,
咖啡烫到指尖都未曾察觉。屏幕上那行字——爱而不自知,错过就是一辈子,
像一根细针,直直扎进我这十几年不曾收拾的旧伤口里,呼吸带着刺痛。我今年二十八岁,
未婚,事业稳定,家境尚可,长相不算拉胯,身边从不缺示好的女孩。可只有我自己知道,
从十八岁那个雨天开始,我这辈子最想留住的人,早已被我亲手弄丢。她叫王雅琪。
笑是浅浅的酒窝,现在眼前依旧浮现,恍如昨日。她是我住了十八年的对门邻居,
是从穿开裆裤就一起在院子里疯跑的发小,也是我妈逢人就夸“内定儿媳妇”的姑娘,
更是我当了十几年的铁哥们。可最后却连一句“对不起”都没资格说的人。
今年春节高中同学聚会,她挽着未婚夫的手走进包厢,笑起来眼尾弯成一道温柔的弧线,
和十七岁那年夕阳下的模样几乎没什么不同。我坐在角落窥视,
手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啤酒,
看着那个男人自然地帮她剥虾、递纸巾、挡酒……我才真正明白一句话:有些心动一开始,
就无法释怀;有些人一旦错过,就是一生。
2 青梅竹马兄弟情深几年前的我们是所有人眼里的“天生一对”,
可只有我当她是兄弟我和王雅琪的人生,前十八年几乎是焊死在一起的。
同小区、同小学、同初中、同高中,窗户对着窗户,阳台对着阳台。
我妈和她妈是年轻时候就一起逛菜市场的钢铁闺蜜,关系好到冬天换着穿羽绒服,
夏天一个西瓜分着吃。从我们懂事起,两家大人就没正经把我们当“异性”避嫌过。
放学一起走,周末一起补作业,寒暑假一起被双方家长扔去乡下外婆家。
我妈经常做饭做多了,第一反应是敲对面门:“雅琪,过来吃点!”她妈炖了美味的汤,
也一定会给我留一大碗。高中那几年,
我是典型的“长得还行、脑子还行、就是不太安分”的班草。成绩中上游,篮球打得不错,
在年级里有点小名气,所以年少气盛的我,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换脸还快。最可笑的是,
每次分手,我都习惯性拉着王雅琪跑到顶楼阳台……吹风。傍晚的风裹着夏天的热气吹过来,
我撑着栏杆,故作深沉地来一句:“如果微风来不及抚平伤痛……”她挺无语的,
叼着一颗苹果,咔哧一声,白眼快翻到天灵盖:“李儒旭,你少看点青春伤痛文学,
不然人会变傻。”“你懂个屁,这叫沉浸式失恋。”“我只知道你下周又要换一个,所以,
就别在这装深情了。”她似乎总是这样,嘴毒,不留情面,一点女生的软乎劲儿都没有。
可她骂归骂,每次又都会安安静静陪我待到天黑。听我胡扯,听我吐槽,
听我把上一任的缺点数落一遍,再美滋滋规划下一任。我那时候是真的傻,
傻到理所当然地觉得:王雅琪就是天生的好兄弟。不撒娇、不矫情、不吃醋、不粘人,
也不管我换多少女朋友,她都站在“哥们儿”的位置上,稳定的出奇。
在和王雅琪相伴的日子里,我有很多养成的习惯。习惯了每天早自习前,
把一盒草莓味牛奶塞进她桌壳里。一待就是三年,雷打不动。我甚至没问过她喜不喜欢,
就理所当然觉得她就爱这一口。直到后来,我才从她同桌嘴里听到,她高二就喝腻了那口味,
只是从来没跟我提过。习惯了晚自习我无聊,趴在桌上补觉,醒来肩上搭着她的校服外套。
她会在我睡着时,在我的卷子上画小乌龟,然后写“李儒旭是猪”。等到我醒来与她斗嘴时,
笑得直拍桌子。习惯了打球没站稳摔倒时,第一个冲过来的她。她骂我“不长眼、活该”,
我那时候只觉得烦,没意识到那是她藏了很久的温柔。习惯了运动会她被逼着跑800米,
跑到后半段脸色发白、脚步发虚,我看见后,把校服一脱,直接冲下看台陪跑。“别停,
跟着我节奏。”她喘得说不出话,只是机械地迈步子。我故意放慢速度,让她能跟上,
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只觉得:我兄弟不能倒在半路上。冲线那一刻,她直接瘫在草坪上。
我把外套往她身上一扔,递过水,声音不大不小,
刚好让周围起哄的人听见:“要不说你离不开我,有我在你,你必赢。”全场哄笑,
有人吹口哨,有人喊“在一起”。王雅琪的耳朵红得快要滴血,低着头不敢看我。
我那时候只当她是害羞,是被同学闹得不好意思,拍拍她的头:“行了,装什么淑女,
平时怼我的劲儿呢?”我完全没看见,她埋在膝盖里的脸是什么表情。我更不知道,
那句随口说出来的“离不开我”,在她日记本里,被反复出现一遍又一遍。
3 雏菊裙下心碎无声她穿雏菊裙的那天,我亲手碾碎了她的告白。王雅琪生日是在深秋,
天气不冷不热,很是舒服。到了那天,我印象特别深,她穿了一条米白色的连衣裙,
裙摆上印着一圈一圈小雏菊,长度刚好到她的膝盖。她的头发松松地披在肩上,没有化妆,
却干净得像张白纸。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她穿裙子,还挺好看的。
我那时候刚和隔壁班的林薇薇走得比较近。林薇薇温柔、会撒娇、说话轻声细语,
和王雅琪这种“爷们儿”风格完全相反。我觉得特别新鲜,所以天天围着人家转。
放学路过书店,我看见林薇薇喜欢了很久的一本言情小说上架,顺手买下来送给她。
她笑得眼睛弯弯,踮起脚把一根草莓味棒棒糖塞进我嘴里:“李儒旭,你真好。
”我下意识摸了摸她的头顶,像对待一只傲娇又温柔的小猫。那一幕,
刚好被站在书店门口的王雅琪全部看进眼里。她那天书包最底层,
藏着一封写了整整一周的信封。信纸是我最喜欢的淡紫色,上面沾了一点很淡很淡的香味,
字一笔一划,认真得像在答高考卷子。她本来打算晚上生日聚餐,趁着气氛,
把藏了十几年的话一次性说清楚。可她看见我揉林薇薇头发时,所有勇气,
在那一瞬间碎得干干净净。晚上。生日聚餐,两家大人坐一桌,我和她坐一边。
我把准备好的礼物推到她面前:是一个印着她最喜欢的动漫角色的错题本。
我那时候的心思单纯得可笑,觉得她是学霸,最爱刷题,送这个最实用。“生日快乐,学霸。
争取下次稳坐年级第一。”她拆开盒子,指尖轻轻摸了摸封面,笑了一下,
眼睛却红得厉害:“谢谢,我很喜欢。”我没看出她眼底的破碎,只当她是感动,
还得意洋洋:“那可不,我可挑了特久。”聚餐结束,她回家第一件事,
就是把那封信从书包里翻出来,撕得一片一片,扔进马桶,冲得干干净净。然后趴在床上,
把脸埋进枕头,从无声掉泪,到肩膀轻轻发抖,哭了一整夜。这些,
都是我后来在她日记本里看到的。那本日记,是她高考前不小心落在我家,无意被我妈发现,
从沙发缝里拿出来的。谢师宴我喝得烂醉,第二天宿醉头疼欲裂,
我妈把日记本“啪”一声拍在我床头,脸色难看得吓人:“儒旭,你自己好好看看,
你这些年对雅雅做了什么。”“?”我一时不解。那本日记,封面贴着一张我们小学的合照。
年纪小,没什么形象,我流着鼻涕,她扎着羊角辫,两个人笑得一脸傻气。背面,
是她很小很轻的一行字:好像从很久之前,就喜欢上你了。我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
手指抖得几乎握不住纸。1.今天李儒旭帮我系松开的鞋带,周围好多人看,
我心跳快得要炸。2.他又分手了,我好像并不难过,反而有点没出息地窃喜。
3.草莓牛奶真的喝腻了,可我不敢说,怕这傻子以后不给我带了。
4.他今天摸了林薇薇的头,我站在书店门口,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酸涩。5.情书撕了,
原来在他心里,我真的就只是兄弟。6.以后不穿裙子了,他没说好看,那我也没必要穿了。
日记里的每一行,每一句,都像一根细针,密密麻麻扎在我心上。
我脑海才后知后觉地拼凑出所有真相:她不是天生嘴硬,
是在我面前不甘示弱;她不是不爱吃醋,是觉得自己没资格吃醋;她不是只适合当兄弟,
是只能以兄弟的身份留在我身边。我那些自以为坦荡的兄弟情,
是她小心翼翼藏了一整个青春的暗恋。4 渐行渐远爱而不言从生日那天之后,王雅琪变了。
她开始躲我,我还以为只是“高考压力大”后来,不再收我桌壳里的草莓牛奶,
第一次原封不动退回来,第二次直接放在讲台上,第三次干脆提前到校,
把我要放牛奶的位置用书本堵满。再后来,她不再陪我去阳台“沉浸式失恋”,我喊她,
她只回头淡淡一句:“刷题,没空。”最狠的是,她不再帮我讲错题,不再帮我整理笔记,
不再在我犯困的时候给我盖外套,那时我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走廊遇见时,
她也会下意识绕开,或者低头假装翻书,连一个眼神都不给我。我妈倒是像个没事人似的,
照旧喊她来我家补课,不过得到的是她一次又一次婉拒:“姨,我周末要去图书馆,
时间排满了,下次吧。”我那时候还没开窍,只觉得她莫名其妙、忽冷忽热。
我以为是我和林薇薇走太近,是不是觉得没带上她,冷落了她。
于是傻乎乎买了一杯她以前最爱的奶茶——珍珠椰果双拼,堵在教室门口。“对不起嘛,
我以后逛书店也约上你,咱三个一起,你别生气。”她看着那杯奶茶,睫毛轻轻颤了颤,
却摇了摇头:“不用了,我现在不喜欢喝这个了。”“你以前不是最爱……”“人会变的。
”她声音很轻,“快高考了,我想专心学习,你这段时间少来打扰我。”说完,
她从我身边侧身若无其事走过。我站在走廊尽头,手里的奶茶慢慢变凉,心里莫名烦躁。
我跟兄弟吐槽:“王雅琪最近真的莫名其妙,说不理人就不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