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选择一个人作为你的儿时玩伴,刘邦李世民朱元璋

系统选择一个人作为你的儿时玩伴,刘邦李世民朱元璋

作者: 南瓜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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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巫师”的倾心著刘邦嬴政是小说中的主内容概括:男女主角分别是嬴政,刘邦,李世民的男生生活小说《系统:选择一个人作为你的儿时玩刘邦李世民朱元璋由网络作家“南瓜巫师”倾情创描绘了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本站无广告干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45111章更新日期为2026-03-17 04:18:25。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系统:选择一个人作为你的儿时玩刘邦李世民朱元璋

2026-03-17 05:08:25

如果你选择其中一位做你的儿时玩伴,并且要跟他打天下,你会选择谁?刘邦,李世民,

朱元璋,嬴政。四皇择主:选刘邦的我,被阉后修长城横死混沌无边的抉择空间里,

没有日月星辰,没有山川大地,只有四道凝如实质的帝王虚影,悬在半空,

压得人连呼吸都发颤。我叫陈凡。上一秒还在出租屋里刷着历史短视频,

下一秒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扯进了这片诡异之地。和我一起被困的,还有三个陌生的青年,

我们面面相觑,眼里全是惊恐。就在这时,一道没有感情的机械音,

启四位候选宿主:刘季、李二、朱重八、赵政试炼规则:四人各选一人为终生主君,

以儿时玩伴身份相随,共闯乱世,打天下选择一旦确定,不可更改,生死与共,

祸福自担倒计时10秒,即刻选择话音落下。四道虚影渐渐清晰,

各自散发着截然不同的气势。最左侧的那道,穿着破烂的布衣,腰间挂着个豁口的酒葫芦,

眉眼间带着一股泼皮痞气,却又藏着几分说不清的枭雄之相——那是刘季,

未来的汉高祖刘邦。第二个,龙章凤姿,一身贵气扑面而来,眼神锐利如鹰,

自带君临天下的威压——那是李二,唐太宗李世民。第三个,面色黝黑,神情狠厉,

浑身透着草莽里拼杀出来的铁血狠辣——那是朱重八,明太祖朱元璋。第四个,

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吞天噬地,仅仅是站在那里,就仿佛统御了整个天下——那是赵政,

千古一帝秦始皇。我盯着这四个人,脑子飞速转动。李世民出身关陇贵族,根正苗红,

可身边能人太多,我一个草根过去,根本挤不进核心圈。朱元璋太狠,

登基之后大肆屠戮功臣,跟着他,就算打下天下,也大概率没命享。嬴政更是霸道无双,

铁腕治国,伴君如伴虎,稍有不慎就是死路一条。唯独刘邦。沛县亭长出身,底层混混起家,

全靠一帮发小老乡撑着天下。樊哙是他连襟,萧何是他县吏,曹参是他兄弟,

卢绾更是从小穿一条裤子的发小。跟着刘邦,只要忠心耿耿,最后怎么也能混个侯爷当当,

荣华富贵,一世无忧。在我眼里,刘邦是四个帝王里最讲义气、最念旧情的一个。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我抬手指向那道布衣虚影,大声开口:“我选刘季!我选刘邦!

”机械音立刻响起:选择确认:陈凡,

绑定主君——刘季刘邦试炼世界传送:秦末沛县身份生成:刘季同乡发小,

自幼一同长大传送开始……一股狂暴的拉扯力瞬间席卷全身。天旋地转,意识模糊,

再睁眼时,我已经站在了一片尘土飞扬的黄土路上。入目是低矮的土坯房,

路边的枯草枯黄发蔫,穿着粗布麻衣的古人步履匆匆,脸上全是麻木和愁苦。

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牲畜粪便,还有淡淡的硝烟味。这里是秦末的沛县。而我,

成了和刘邦从小一起摸爬滚打的发小,也叫陈凡。“凡子!你搁那傻站着干啥?走,

去王婆酒铺蹭酒喝!”一道熟悉的泼嗓门响起。我转头一看,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

穿着破烂的麻布短打,头发乱糟糟的,腰间别着个破酒葫芦,正嬉皮笑脸地朝我招手。

不是刘邦,又是谁!和虚影里不同,现实中的他,更接地气,也更像个街头混混,

没有半点帝王的架子,反而亲切得很。我心头一热。果然没选错!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

这可是旁人比不了的铁杆关系!我连忙跑过去,笑着搭话:“季哥,今儿又去蹭酒?

不怕王婆骂你?”刘邦拍了拍胸脯,满不在乎:“骂两句怕啥?有酒喝就行,

等以后老子发达了,十倍还给她!”他嘴上说着大话,手却很诚实地拉着我,

往王婆的酒铺钻。接下来的日子,我彻底融入了这个身份。和刘邦一起在沛县街头混,

一起偷李家的鸡,一起摸张家的狗,一起帮着乡里处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刘邦当上泗水亭长之后,更是天天带着我四处晃悠,和县里的萧何、曹参混熟,

和樊哙、卢绾这些兄弟称兄道弟。我成了刘邦身边最贴心、最信任的发小。他去哪都带着我,

有什么心事都跟我说,甚至连他想娶吕家大小姐的心思,都偷偷跟我念叨。我更是死心塌地。

我知道秦末乱世就要来了,知道陈胜吴广就要起义,知道刘邦斩白蛇起义,

是未来的真龙天子。我处处帮他谋划,帮他收拢人心,帮他安抚那些跟着他混的弟兄。

我把自己知道的历史碎片,一点点揉进日常里,悄悄帮他避坑,帮他铺路。在我心里,

我和他是过命的交情。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是将来要一起共享天下的兄弟。没过多久,

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天下瞬间大乱。

秦朝的统治摇摇欲坠,各地反秦势力蜂拥而起。沛县也乱了。县令想自保,

想招刘邦回来守城,结果又反悔,要杀刘邦的亲信。刘邦一怒之下,带人攻破沛县县城,

杀了县令,被众人推举为沛公,正式举起义旗,起兵反秦。我作为他从小到大的第一发小,

顺理成章成了他的亲卫统领,手握兵权,是沛公军里数一数二的核心人物。起兵之后,

我跟着刘邦南征北战,出生入死。打胡陵,攻方与,守丰邑,每一场仗我都冲在最前面,

为他挡刀,为他杀敌,为他收拢溃兵,为他安抚百姓。有一次,刘邦被秦军围困,

眼看就要被活捉。我带着几十名亲兵,硬生生撕开秦军的包围圈,浑身被砍了七八道伤口,

血流不止,硬是把他从死人堆里背了出来。那时候,刘邦抱着我,红着眼眶说:“凡子,

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兄弟,将来我若得了天下,必不负你!”我听着这话,心里暖烘烘的。

再疼再累,都觉得值了。我坚信,跟着刘邦,我一定能从一个沛县混混,变成开国功臣,

封妻荫子,名留青史。可我忘了。史书里的刘邦,能从一个底层亭长爬到九五之尊,

靠的从来不是义气,而是狠辣、凉薄,还有为了活命可以舍弃一切的绝情。

兄弟、亲信、功臣,在他的帝王大业面前,都只是可以随时舍弃的棋子。乱世之中,

人心最是险恶。尤其是一个未来的帝王,最是无情。起义军一路西进,

可秦军的主力依旧强悍。章邯率领的秦军,横扫各路反秦义军,陈胜吴广兵败被杀,

各路诸侯人人自危。刘邦的队伍,也在一次遭遇战中,

被秦军的精锐部队围困在了芒砀山的山谷里。粮草断绝,援兵无望。秦军围得水泄不通,

日夜猛攻,刘邦的兵马死伤惨重,眼看就要全军覆没。帐内,刘邦坐在主位上,脸色惨白,

眼神里满是绝望。我站在他身侧,握着刀,浑身是血,依旧死守着最后的希望。“季哥,

兄弟们还能拼,我带着人冲出去,给你杀出一条血路!”我咬牙说道,

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刘邦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复杂。那眼神里,有愧疚,有挣扎,

可更多的,是一种冰冷的决绝。他沉默了很久,缓缓开口,声音低沉得可怕:“凡子,

我们被围死了,冲不出去的。”“那我们就和秦军拼了,死也不当俘虏!”刘邦摇了摇头,

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这个动作,和以前在沛县街头,

他拍着我肩膀说要带我发达时一模一样。可这一次,我却感觉到了一股刺骨的寒意。“凡子,

你是我最好的兄弟。”“只有你能救我,能救咱们沛县的弟兄。”我心头一紧,

有种不好的预感:“季哥,你要我做什么?我都干!”刘邦的眼神,瞬间变得陌生而冰冷。

“秦军主帅说了,只要交出起义军的首领,就可以放其他人一条生路。”我愣住了。

起义军的首领,不就是他刘邦吗?下一秒,我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浑身的血液,瞬间冻僵。

他要把我,推出去当替死鬼。他要把我当成叛军首领,送给秦军,

换取他自己和剩下部下的性命。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声音颤抖:“季哥……你说什么?

我是你的发小啊!我为你出生入死,为你挡刀卖命,你要卖了我?”刘邦别过头,

不敢看我的眼睛,语气却异常坚定:“事到如今,只有这一个办法。”“你放心,

我会记住你的恩情,等我将来打下天下,一定给你立碑,追封你为侯。”好一个立碑封侯!

好一个兄弟恩情!我为他抛头颅洒热血,把命都交给了他,换来的,却是他为了活命,

毫不犹豫地把我推出去送死。什么兄弟情分,什么发小情谊,在他的性命和大业面前,

一文不值。我想反抗,想拔刀。可帐外,刘邦的亲兵已经冲了进来,死死按住了我。

他们都是刘邦的人,只会听刘邦的命令,不会管我这个曾经的兄弟。刘邦背对着我,

挥了挥手,语气淡漠:“把他绑起来,送给秦军。”“就说,他是沛公军的首领,

谋反的主谋。”我被五花大绑,拖出帐外。路过刘邦身边时,我死死盯着他的背影,

嘶吼着:“刘邦!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刘邦身体顿了顿,

却始终没有回头。秦军看到被送出来的“叛军首领”,大喜过望。他们信守承诺,

放开了包围圈,放刘邦带着残部离开了芒砀山。而我,被秦军押走,受尽酷刑。

秦军将领知道我只是个替死鬼,可依旧要拿我立威,震慑天下反贼。他们没有立刻杀了我。

而是判了我腐刑。也就是宫刑。冰冷的刀刃划过身体,剧痛让我昏死过去又疼醒。

我被割去了命根,成了一个不男不女的阉人。尊严被碾碎,身体被摧残,生不如死。

受刑之后,秦军并没有放过我。他们把我发配到北方边境,和那些刑徒、俘虏一起,

修筑长城。北方的边境,天寒地冻,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漫天飞雪,饥寒交迫。

我们这些修长城的刑徒,每天要干最重的活,搬巨石,砌城墙,吃不饱,穿不暖,稍有懈怠,

就是一顿毒打。我受了腐刑,身体本就虚弱不堪,根本扛不住这样的折磨。伤口发炎溃烂,

疼得我整夜睡不着。每天只能吃一点点发霉的粟米,喝着冰冷的雪水。监工的秦兵,

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打骂是家常便饭,累死、饿死、冻死的刑徒,

尸体直接被扔在长城脚下,喂了野狗。我拖着残破的身体,在长城工地上苟延残喘。

我看着长城一天天被垒高,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我想起沛县的日子,

想起和刘邦一起混吃混喝的时光,想起我为他出生入死的战场。到头来,却落得如此下场。

被自己最信任的兄弟出卖。被阉成废人,发配边疆,在这苦寒之地修长城,受尽屈辱。

刘邦却已经带着人马,一路西进,攻破咸阳,灭了秦朝,后来又和项羽争霸,

一步步走向他的帝王宝座。他享尽荣华富贵,坐拥天下。而我,却在长城脚下,

慢慢走向死亡。那一天,北风呼啸,大雪纷飞。我搬着一块沉重的巨石,一步一步挪向城墙。

伤口彻底崩开,鲜血染红了身上的破衣。眼前一黑,再也支撑不住,重重倒在了雪地里。

冰冷的雪花落在我的脸上,刺骨的寒冷包裹着我。我躺在地上,看着灰蒙蒙的天空,

意识渐渐模糊。我听到监工的打骂声,听到其他刑徒麻木的脚步声。

没有人会管一个快要死的阉人刑徒。我的身体越来越冷,呼吸越来越微弱。我恨。

恨刘邦的凉薄无情,恨自己的识人不清,恨自己选错了主君。我以为选刘邦,能得兄弟情义,

能享开国荣华。没想到,最终被他出卖,被阉去性命,在修长城的苦寒之地,横死荒野,

尸骨无存。意识彻底消散的前一秒,我仿佛看到刘邦穿着龙袍,坐在未央宫里,

接受百官朝拜。而我,只是他帝王路上,一颗被随手丢弃的、沾满鲜血的棋子。

雪花覆盖了我的身体。一代伴龙兄弟,最终惨死长城之下,连一块墓碑都没有。

选择刘邦的结局,是万劫不复的悲剧。四皇择主:选李世民的我,

横扫漠北功成名就混沌的抉择空间里,第一道帝王虚影已经彻底黯淡。选择刘邦的陈凡,

早已在长城的风雪里冻成枯骨,被自己效忠的主君出卖,落得个阉身横死的下场。我叫赵峰。

是这场试炼里,剩下的第二个人。冰冷的机械音再次在虚空里响起:剩余候选者,

请选择你的终生主君可选目标:李二、朱重八、赵政我盯着三道虚影,

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朱元璋杀伐过重,坐稳江山后必会屠戮功臣,跟他等于走鬼门关。

嬴政霸道狠绝,律法严苛,伴其左右动辄身死族灭。刘邦的结局就摆在眼前,凉薄无情,

为了大业可以牺牲一切兄弟。唯有李世民。虽有玄武门的铁血狠辣,却胸襟开阔,善待功臣,

文治武功堪称千古一帝。跟着他,既能闯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也能保全自身,安享荣华。

没有半分犹豫。我抬手指向那道龙章凤姿、自带君临天下气度的虚影,

沉声开口:“我选李二,我选李世民!”选择确认:赵峰,

绑定主君——李世民试炼世界传送:隋末太原身份生成:李世民自幼玩伴,

贴身心腹,文武双修传送启动……一阵剧烈的眩晕过后,我稳稳落在了地面上。

入目是太原晋王府的别院,朱门黛瓦,骏马在马厩里嘶鸣,仆从穿着整齐的劲装往来穿行。

隋末的世家气派,扑面而来。不远处的廊下,站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面如冠玉,

目若寒星,身姿挺拔如松,眉宇间藏着吞吐天下的锐气。正是少年时期的李世民。

他一转头看到我,立刻朗声大笑:“峰子,可算来了,今日咱们去城外校场,比比骑射!

”我快步上前,躬身行礼:“二公子,愿随左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从这一刻起,

我便是李世民最亲近的自幼玩伴。我们一同读书习武,一同结交江湖豪杰,

一同观察天下乱象。我清楚知道大隋气数已尽,李家必将起兵夺天下,更清楚眼前的少年,

是未来的天可汗。我倾尽自己所有的心力,辅佐李世民。我为他网罗四方才俊,

提醒他结交尉迟恭、程知节这些猛将。我为他分析天下战局,

早早规划好进兵关中、夺取长安的路线。我亲手为他训练亲卫,

把一支精锐小队打磨成敢打敢拼的死士,取名深渊卫。李世民对我推心置腹,军中府中诸事,

无一不与我商议。我成了他身边最不能缺少的左膀右臂,生死与共的兄弟。大业十三年,

李渊在太原正式起兵,挥师南下,直取长安。李世民任右领军大都督,我以亲卫统领的身份,

随军出征。霍邑之战,隋军大将宋老生死守不出。我率数十轻骑绕至敌后,纵火扰敌,

趁乱斩下宋老生首级,助李世民大破隋军。围攻长安,我亲率敢死队架梯登城,

第一个跃上城头,砍杀守军,为唐军打开城门。入关之后,我随李世民西征薛举,

北拒刘武周,东讨王世充,虎牢关前更是以少胜多,大破窦建德十万大军。每一场恶战,

我都冲在最前面。每一次险境,我都挡在李世民身前。深渊卫在我的带领下,

成了李世民最锋利的刀,横扫中原,所向披靡。李世民也凭此赫赫战功,被封为天策上将,

位极人臣。可功高震主,祸患随之而来。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视李世民为死敌。

他们联合后宫嫔妃,屡次在李渊面前构陷。削夺李世民兵权,驱逐秦王府谋士,

暗杀麾下猛将,步步紧逼,欲置李世民于死地。秦王府上下,人心惶惶。

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日夜劝说,让李世民先发制人。可李世民念及兄弟亲情,

始终犹豫不决。深夜的秦王府,灯火彻夜不熄。我跪在李世民面前,叩首叩得额头出血,

厉声进言:“二公子!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李建成李元吉早已对你痛下杀手,

今日你不杀他们,明日死的就是你,就是秦王府数万弟兄!

”李世民看着我浴血拼杀留下的伤疤,眼中最后一丝犹豫散尽,取而代之的是帝王的狠绝。

武德九年六月初四,震惊天下的玄武门之变,爆发。我亲率深渊卫,埋伏在玄武门密林之中。

李建成、李元吉骑马入宫,行至临湖殿,察觉杀机,掉头便逃。李世民弯弓搭箭,一箭穿心,

当场射杀李建成。我策马冲出,率部围堵李元吉,亲手将其斩于马下。

东宫与齐王府的两千兵马闻讯反扑,猛攻玄武门。我死守城门,浴血奋战,身上连中数箭,

依旧死战不退,直到尉迟敬德提着二人首级赶到,叛军瞬间溃散。事罢,我身披重甲,

手持长槊,随李世民直入太极殿,面见李渊。李渊见大势已去,满朝文武尽归李世民,

只能无奈下诏,立李世民为皇太子。仅仅两个月后,李渊正式退位,禅位于李世民。

李世民登基称帝,改元贞观,史称唐太宗。登基之后,大行封赏。

我作为自幼玩伴、玄武门首功之臣,被封为左卫将军,食邑千户,位列大唐勋贵。

我一手训练的深渊卫,使命已然完成,当场解散,将士各得封赏,荣归故里。天下初定,

可北方的东突厥依旧虎视眈眈,屡次南下犯边,兵锋直逼长安。我不愿在长安安享富贵,

主动向李世民请命:“臣愿随军北伐,横扫突厥,永清边患!”李世民龙颜大悦,

命我随卫国公李靖、英国公李绩,一同出兵漠北。贞观三年,大唐十余万大军,分兵六路,

北伐突厥。我任先锋副将,率轻骑长驱直入,夜袭定襄,一把火烧了突厥颉利可汗的牙帐。

颉利仓皇北逃,我与苏定方率精骑昼夜追击,深入漠北数千里,跨过茫茫阴山。

戈壁黄沙漫天,寒风如刀割面。我们一路奔袭,直捣突厥王庭。一战之下,大破突厥主力,

生擒颉利可汗,东突厥自此灭亡。大唐疆域,一路拓展至漠北荒原,西域诸国纷纷遣使来朝,

尊李世民为天可汗。战报传回长安,全城欢腾。李世民下旨,加封我为镇北侯,赏良田千亩,

金银无数,恩宠至极。此后十余年,我又随军西征吐谷浑,讨伐高昌,平定西域。

马蹄踏过之处,尽是大唐疆土;兵锋所指之处,无不俯首称臣。我从一个太原少年,

一步步成长为大唐镇边名将。一生征战,纵横天下,立下不世战功。贞观盛世,国泰民安。

李世民待我始终如一,君臣相知,兄弟情深,从未有过半分猜忌。我身居高位,家族荣耀,

子孙满堂,安享太平盛世。晚年之时,我卸甲归田,居于长安城郊的府邸。

闲来便入宫与李世民对饮,忆起太原年少时光,忆起玄武门的铁血厮杀,

忆起漠北的万里黄沙。一生波澜壮阔,建功立业,青史留名。最终,我以七十高龄寿终正寝,

无疾而终。李世民闻讯悲痛不已,追赠我为兵部尚书,谥号“威烈”,特赐陪葬昭陵,

永伴君侧。选择刘邦者,身死名裂,屈辱横死。而选择李世民的我,金戈铁马,功成名就,

圆满一生。这一生,酣畅淋漓,了无遗憾。四皇择主:选朱元璋的我,封爵后贪赃枉法,

被诛九族血染刑场混沌的抉择空间里,两道虚影已经有了分明的结局。选刘邦的陈凡,

被阉后发配长城,冻饿而死,尸骨无存。选李世民的赵峰,横扫漠北功成名就,寿终正寝,

青史留名。我叫周虎。是这场帝王试炼里,第三个做出选择的人。

冰冷的机械音在虚空中回荡,不带一丝情感:剩余候选者,

请选定你的终生主君可选帝王虚影:朱重八、赵政我抬眼望去,两道虚影伫立在半空,

气场天差地别。一侧是嬴政,千古一帝,横扫六合,威压滔天,

仿佛天地万物都要匍匐在他脚下。伴他左右,看似荣光无限,却也如同踩在刀尖之上,

稍有不慎,便是粉身碎骨。另一侧是朱重八。衣衫褴褛,面黄肌瘦,

浑身透着一股从泥地里爬出来的草莽狠厉,眼底藏着饿殍乱世里磨出来的狠辣与倔强。

我在心里反复盘算。嬴政铁腕治国,律法严苛,轻罪重罚,我一个草根出身的人,

根本摸不透他的心思,随时可能被弃之如敝履。而朱元璋,出身乞丐和尚,

从一无所有的破碗开局,靠著一帮凤阳老乡打天下。徐达、常遇春、汤和,全都是他的发小,

一起从饿殍堆里爬出来的兄弟。我想着,一起吃过树皮,一起偷过庄稼,一起在生死里滚打,

这样的情分,总该是最牢靠的。等他坐稳了江山,我作为从小陪他长大的发小,

就算不能权倾朝野,也能安安稳稳做个侯爷,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至于他后来屠戮功臣?

我心里暗自侥幸,只要我忠心耿耿,不碰兵权,不结党营私,总能躲过一劫。更何况,

我亲眼见识了刘邦的无情,李世民的宽厚,到了朱元璋这里,总该有一条活路。念头落定,

我没有丝毫犹豫,抬手指向那道布衣褴褛的虚影,沉声喝道:“我选朱重八!我选朱元璋!

”机械音瞬间响起,不带任何波澜:选择确认:周虎,

重八朱元璋试炼世界传送:元末濠州钟离凤阳身份生成:朱重八同乡发小,

自幼一同放牛求生,生死相依传送启动……天旋地转的拉扯感袭来,

意识被狠狠撕碎又重组。再睁眼时,刺鼻的土腥味、枯草味混合着牲畜的粪便味,

猛地钻进鼻腔。入目是低矮破败的土坯房,黄土路坑坑洼洼,路边的野草枯黄发蔫,

田地里的庄稼稀稀拉拉,一看就是颗粒无收的年景。穿着破烂麻衣的百姓面黄肌瘦,

眼神麻木,步履蹒跚,连走路都摇摇晃晃,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这里是元末的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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