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余温未曾散

掌心余温未曾散

作者: 泥嚎泥嚎

其它小说连载

经典短篇《掌心余温未曾散》是大神“泥嚎泥嚎”的代表宋知言沈清溪是书中的主精彩章节概述:《掌心余温未曾散》的男女主角是沈清溪,宋知言,江这是一本精品短篇小由新锐作家“泥嚎泥嚎”创情节精彩绝本站无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2498417章更新日期为2026-02-08 16:29:40。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文联大院的筒子楼所有人都发现沈清溪变她不再早起给宋知言磨墨铺不再把烫他的真丝睡她不再提着保温饭顶着烈日去出版只为了让那个挑剔的胃能吃上一口热乎的饭书房的灯亮如白她不再守在门准备随时进去帮他誊抄那些潦草的手这样整整过了一第七宋知言推开带着一身酒气和香水他随手将公文包扔在玄习惯性地伸手去解领等着那双温柔的手来没人宋知言皱了皱那双被文学界誉为“看透时代灵魂”的忧郁眼终于看向了坐在餐桌旁剪报纸的沈清“家里怎么连口热水都没有?”字字矜透着不这是这一周来他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清清......”宋知言虚弱地喊了一想爬过“你送我去医院了吗?我就知道......”“醒了?”一名民警走过没好气地把他从地上拎起“醒了就跟我们走一趟!有人报警说你长期流骚扰居严重影响社区治安!”“什......什么?”宋知言愣住难以置信地看向沈清“清清......是你报的警?我是知言啊!我发烧我快死了......你怎么能报警抓我?”沈清溪站在台阶居高临下地看着眼神冷漠得像在看一袋垃“警察同就是这个”她指着宋知语气平静且公事公“他在我家楼下鬼鬼祟祟蹲守了好几还往我信箱里塞带血的恐吓”“我怀疑他是精神异常的流浪对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麻烦你们处理一”“流浪汉!恐吓信?”宋知言气得一口血哽在喉咙眼泪夺眶而“沈清溪!你怎么能这么狠!那是我写的情书!我是你前夫!我在发烧啊!你看不出来我要死了吗?!”“前夫?”沈清溪冷笑一“我前夫早死在我的记忆里现在在我面前只是个死缠烂打的无”“带走!”民警不再听他废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上了警

2026-02-08 19:17:34
1文联大院的筒子楼里,所有人都发现沈清溪变了。

她不再早起给宋知言磨墨铺纸,不再把烫他的真丝睡袍。

她不再提着保温饭盒,顶着烈日去出版社,只为了让那个挑剔的胃能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

书房的灯亮如白昼,她不再守在门口,准备随时进去帮他誊抄那些潦草的手稿。

这样整整过了一周。

第七天,宋知言推开门,带着一身酒气和香水味。

他随手将公文包扔在玄关,习惯性地伸手去解领带,等着那双温柔的手来接。

没人接。

宋知言皱了皱眉,那双被文学界誉为“看透时代灵魂”的忧郁眼睛,终于看向了坐在餐桌旁剪报纸的沈清溪。

“家里怎么连口热水都没有?”字字矜贵,透着不满。

这是这一周来他跟她说的第一句话。

声音低沉,带着一种傲慢,就像他在编辑部训斥那些不懂文学的新人。

沈清溪手中的剪刀没停,咔嚓一声,剪下了一块关于“女性就业”的文章。

“想喝水自己烧。”

灯影里的宋知言确实有一副极具欺骗性的好皮囊。

三十出头,穿着定制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浑身上下散发着知识分子的儒雅。

报纸上说,宋知言是“伤痕文学最后的守夜人”。

沈清溪曾经也甘愿做守夜人手里的那盏灯。

可如今,重来一世,她想亲手吹灭这盏灯。

上一世,所有人都在歌颂宋知言的才华,说他娶了沈清溪是文豪配村妇,是沈清溪高攀了。

他是天才作家,年少成名,一部作品轰动文坛。

而她,只是个为了家庭放弃京大研究生学业的家庭主妇。

结婚那天,宋知言握着她的手,深情款款:“清清,我的手是用来写传世之作的,不能沾染阳春水,家里的琐事,辛苦你了。

你的付出,也是为了文学。”

沈清溪红着眼眶点头:“我懂,你安心创作,我是你的后盾。”

他灵感枯竭,她就做他的写手,把自己的构思揉碎了喂给他。

他应酬繁多,她就替他挡酒,把他照顾得像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巨婴。

他追求灵魂共鸣,于是和那位刚回国的女编辑江月彻夜长谈,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

沈清溪看着他们并肩而立的身影,只能告诉自己,那是工作需要,自己不懂行,不能乱吃醋。

后来,宋知言在江月的运作下,要去参加国际笔会。

出发前一晚,家里煤气泄漏引发火灾。

沈清溪被浓烟呛醒,拼死冲进书房去救宋知言。

房梁塌下来,压住了她的腿。

她趴在火海里,看着宋知言。

他没有来拉她,而是发疯一样冲向书柜,抱起了那个装满手稿和江月修改意见的保险箱。

“知言......救我......”宋知言回头看了一眼,火光映照下,他的眼神里没有爱意,只有疯狂的权衡。

“清清,这书稿是我的命!是江月帮我运作诺贝尔奖的关键!它不能烧!”他抱着他的命,撞开门冲了出去。

沈清溪被活活烧死在里面。

死后,她看着宋知言凭着那部其实有一半是她心血的作品,拿下了国际大奖,声名大噪。

颁奖典礼上,他挽着江月的手,眼含热泪:“感谢我的灵魂伴侣江月,是她读懂了我的文字,也要感谢我的亡妻,她虽然平庸,但照顾好了我的生活。”

平庸?沈清溪的灵魂在半空发出凄厉的笑声。

原来她一生的才华,在他嘴里,只配得上平庸二字。

所以重生回1988年,沈清溪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那支视若珍宝的进口钢笔,扔进了垃圾桶。

第二件事,就是翻出了封存已久的记者证,报名了招聘考试。

天才作家很好,可她不想再做天才背后的影子了。

这辈子,她要写自己的名字,做那个手握笔杆的无冕之王。

“最近怎么变得这么不可理喻?”宋知言扯开领带,语气不耐,“出版社在催续集,你把之前整理好的素材拿给我,江月今晚要过来跟我讨论大纲。”

沈清溪剪报纸的手顿了一下。

江月。

这个名字像一根刺,扎了两辈子。

“没整理。”

沈清溪头也不抬,“你自己写的书,素材在哪你自己不清楚吗?”宋知言愣住了。

结婚三年,沈清溪从来没对他说过一个“不”字。

“沈清溪,你别太任性。”

宋知言压着火气,“江月是海归精英,是著名的出版人,她愿意屈尊来家里指导,是给我们面子,你把家里收拾干净点,别让她觉得我不修边幅。”

沈清溪心里冷笑。

“我没空。”

沈清溪站起身,“你自己收拾。”

宋知言还没来得及发火,窗外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

车门打开,一个烫着波浪卷发的女人走了下来。

江月。

她踩着高跟鞋,手里提着一瓶红酒,仰头看向二楼的窗户,正好和沈清溪对视。

那眼神,三分笑意,七分挑衅。

“知言!”她在楼下喊,声音清脆自信,“我带了瓶82年的拉菲,下来接我一下?”宋知言的脸上立刻浮现出那种沈清溪从未见过的光彩。

那是被崇拜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的样子。

“来了!”他甚至没再看沈清溪一眼,抓起外套就冲出了门。

沈清溪站在窗边,看着宋知言殷勤地接过江月手里的酒,两人并肩上楼,谈笑风生。

那一刻,她只觉得恶心。

此刻,隔壁家的张叔突然亲自送上一封信。

“沈清溪啊,有你的信,似乎是省里来的......”沈清溪连忙打开,是她参加记者招聘考试,通过了!而报道时间,在一周后。

她不自主的扬起笑意,想起前世的种种,泪水却止不住的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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