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林家老宅的阴云压得人喘不过气。我是林家的赘婿,地位不如一条狗。
当失踪十年的“真千金”林珍被找回时,全家陷入了癫狂的喜悦,
唯独我看到了她脚盆里漂浮的陈年尸油。林家有个守了百年的秘密:每代必出一对双胞胎,
且必有一人活不过十八。他们以为我是用来镇魂的“桩子”,是随意践踏的蝼蚁,
却不知我早已看穿那皮囊下的腐朽。当缝合的丝线崩断,当换命的仪式开启,
我会让这满屋的魑魅魍魉,在烈火与绝望中,看清谁才是真正的猎人。1992年的夏天,
雨水多得邪性。林家老宅坐落在镇子东头的深巷里,
高耸的马头墙像是一把把锈迹斑斑的铡刀,切断了外头的暑气。堂屋里,光线昏暗得紧,
唯有正中央那盏瓦数不高的电灯泡,在潮湿的空气中发出滋滋的电流声,摇摇欲坠。
我跪在青砖地上,膝盖被硌得生疼。面前是一个红漆剥落的木盆,盆里的热水冒着白气,
却散发着一种让人作呕的甜腻味儿。“磕头。”丈母娘马桂花的声调又尖又细,
像是砂纸磨过耳膜。她穿着一身浆洗得发硬的蓝布大褂,手里攥着一串佛珠,
可那双三角眼里透出的光,比毒蛇还要冷上三分。我没动,脖颈僵硬得像块石头。“陈默,
你聋了吗?珍儿受了十年的苦才回来,你是林家的赘婿,给大小姐洗脚、磕头,
那是你的福分!”老丈人林大发坐在一旁的太师椅上,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烟雾缭绕中,
他的脸显得模糊而阴森。我抬起头,看向坐在我对面的“真千金”林珍。
她穿着一件极不合身的碎花洋裙,脸色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像是经年不见阳光的菌类。
最诡异的是她的眼睛,黑眼珠大得惊人,几乎占满了整个眼眶,直勾勾地盯着我,
没有半点神采。她缓缓伸出一只脚。那只脚白得透明,血管像青色的蚯蚓一样在皮肤下蠕动。
当她的脚没入水盆的那一刻,我浑身的汗毛瞬间炸开了。水面上,
竟然泛起了一圈圈诡异的油花。那不是普通的肥皂沫,
而是带着一种浑浊的、淡黄色的粘稠感,像极了我在乡下老家见过的,
存放了多年的陈年尸油。“洗啊!”马桂花一脚踹在我的肩膀上,我一个踉跄,
双手按进了盆里。刺骨的冰冷。那盆明明冒着热气的水,在触碰到我皮肤的瞬间,
竟然像冰块一样寒冷。我强忍着心头的惊骇,机械地揉搓着那双冰冷如尸的脚。
林珍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她只是盯着我,嘴角微微上扬,
露出了一个僵硬到极点的微笑。“好,好孩子,回来就好。”林大发吐出一口浓烟,
眼中闪烁着一种近乎狂热的贪婪。“只要珍儿回来了,咱们林家的富贵,就断不了。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们的眼睛。在这个家里,我这个赘婿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我看向坐在一角、脸色同样苍白的妻子林婉——林家的“假千金”。林婉紧紧攥着衣角,
眼底满是惊恐。她看着林珍,就像看着一个索命的厉鬼。我意识到,这个家,疯了。
雨还在下,老宅的屋檐水滴答滴答,像是在数着谁的死期。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
我就被马桂花叫起来劈柴。林家老宅后院有一堆积压了多年的老槐木,木质坚硬如铁。
我挥动着斧头,汗水顺着脊背流进腰窝。就在我劈开一根成人腰粗的槐木桩时,
斧刃突然传出一声沉闷的脆响。木桩裂开了,里面竟然是空的。一个油布包裹掉落了出来,
上面沾满了黑红色的泥土。我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人后,才颤抖着手将油布打开。
那是半张残缺不全的家谱,纸张已经泛黄发脆,边缘有被火烧过的痕迹。我屏住呼吸,
借着微弱的晨光看去。“林氏一脉,双生必现。一主阳,一主阴。阴者,过十八必归地府,
以续族运……”我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家谱下面还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几代人的生卒年月,
果然如上面所说,林家每一代都会出生一对双胞胎,而其中一个,
永远在十八岁生日那天离奇死亡。林珍和林婉,正是这一代的双胞胎。而今年,
她们正好十七岁零十个月。我的视线往下移,在最后一页的角落里,我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赘婿陈默,庚午年、壬午月、丙午日、戊午时生。纯阳命格,为镇魂桩,护主命,
代阴受过。”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原来,我这个所谓的赘婿,
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给林家传宗接代,而是被他们选中的祭品。我是一个“桩子”,
是用来替林婉挡灾,或者是给林珍“续命”的工具。“陈默,你在干什么?
”一个阴冷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我吓得魂飞魄散,猛地将油布包塞进怀里,转过身去。
林珍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回廊下,她依旧穿着那件碎花裙子,在晨雾中显得飘忽不定。
“我在劈柴。”我低下头,声音颤抖。“你看到了吧?”她幽幽地开口,
声音像是从地缝里钻出来的。“看到什么?”我装傻,手心里全是冷汗。她一步步走过来,
脚尖着地,后跟悬空,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看到我的秘密啊。”她停在我面前,
一股浓郁的檀香味夹杂着腐臭味扑面而来。“陈默,我的脚……好冷啊。”她伸出手,
指甲青紫,缓缓摸向我的脖子。“你帮我暖暖,好不好?”我僵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就在她的手即将碰到我皮肤的时候,林婉跑了过来。“姐姐!妈叫你去堂屋吃早饭。
”林婉的声音带着哭腔,她一把拉过我,将我护在身后。林珍收回手,
黑黢黢的眼睛在林婉脸上转了一圈,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轻笑。“妹妹,你的命,真好。
”说完,她转过身,一摇一摆地走了。林婉脱力般地靠在我身上,她的手冷得厉害。“陈默,
我们逃吧。”她低声呢喃,眼中满是绝望。“逃不掉的。”我拍了拍她的背,
怀里的家谱硬邦邦地硌着我的胸膛。“婉儿,别怕,我会保护你。”我说这话的时候,
其实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但我知道,如果我退缩了,我和林婉都会变成老宅地底下的枯骨。
林家为了庆祝“真千金”回归,决定在老宅办一场盛大的“认祖归宗”晚宴。
镇上的名流、林家的族亲,全都来了。堂屋里灯火通明,大红灯笼挂满了房梁,
映得每个人的脸都红扑扑的,透着一股子诡异的喜庆。我作为赘婿,自然是没资格上桌的。
我被安排在厨房和偏厅之间跑腿,负责置办祭品和端菜送水。“陈默,去把这几炷香点上,
插在祖宗牌位前。”马桂花递给我一把黑色的长香,眼神阴鸷。“记住,这香不能灭。香在,
珍儿的魂就在。”我接过香,心头冷笑。这香的味道不对。我虽然是个穷小子,
但我爷爷曾是个赤脚医生,教过我不少辨药的本事。
这香里掺了大量的“引魂草”和“定魂砂”,这是给死人用的,
目的是为了让阴魂附身在肉体上不散。林珍,根本就不是活人。趁着去祠堂的空档,
我从怀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雄黄粉。这是我下午借口去镇上买烟,偷偷从药店弄来的。
雄黄辟邪,专门克制这些阴性的玩意儿。我将长香的顶端悄悄抹上了一层雄黄,
又在香炉底部撒了一圈。晚宴开始了。林珍坐在主位上,两旁是林大发和马桂花。她低着头,
一言不发,面前摆着一盘血淋淋的白肉。林家管家林福站在一旁,一脸谄媚地张罗着。
“各位亲朋,今日大小姐归家,是林家的大喜事!来,咱们共同举杯!”席间推杯换盏,
热闹非凡。林珍却突然动了。她猛地抬起头,死死盯着林婉,嘴角露出一抹残忍的笑。
“妹妹,我不在的这些年,你住我的房,穿我的衣,用我的名……”她伸出干枯的手,
抓起一块白肉,直接塞进嘴里,鲜红的汁水顺着嘴角流下。“现在,该还给我了吧?
”林婉吓得脸色惨白,手中的筷子掉在地上。“姐姐,我……”“哎呀,大小姐说笑呢。
”林福赶紧出来打圆场,他瞪了林婉一眼。“二小姐,还不快给大小姐赔罪?去,
把那杯酒敬给大小姐。”那杯酒,颜色暗红,透着一股子腥味。我知道,那是“引血酒”。
一旦林婉喝下去,她的气血就会被林珍牵引,到时候换命就更容易了。我端着托盘走过去,
故意在经过林福身边时,脚下一滑。“哎哟!”我惊叫一声,
托盘里的热汤直接扣在了林福的裤裆上。“你这个废物!”林福疼得跳了起来,
一巴掌扇向我。我轻巧地躲过,反而顺势抓住了他的手腕,反手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啪!
”整个堂屋瞬间安静了下来。“你……你敢打我?”林福捂着脸,满眼不可置信。“管家,
我这是在救你。”我冷冷地看着他,指着祠堂的方向。“你看,祖宗显灵了。
”众人齐刷刷地看向祠堂。只见我刚才点的那些香,此刻正冒出滚滚黑烟。黑烟中,
竟然隐约传出阵阵凄厉的尖叫声。“呕——!”主位上的林珍突然剧烈地呕吐起来。
她吐出来的不是食物,而是一滩滩发黑的苦水,里面还夹杂着没消化完的纸钱。她浑身颤抖,
皮肤下仿佛有无数只虫子在爬动,原本娇嫩的脸蛋开始迅速干瘪、发青。“鬼……鬼啊!
”席间有人惊叫出声,宾客们乱作一团。“陈默!你干了什么!”林大发拍案而起,
脸色铁青。“爸,我只是按照妈的吩咐点香啊。”我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可能是大小姐身体太虚,受不了祖宗的福泽吧?管家,你还不快去扶大小姐回房?
照顾不周,该打!”我又是一记耳光,扇得林福原地转了两圈。马桂花见状,
赶紧抱住发狂的林珍,对着众人喊道:“没事!珍儿是中暑了!散了,都散了!
”晚宴草草收场。我知道,这只是个开始。我利用雄黄激化了林珍体内的阴气,
也彻底激怒了林家。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深夜,老宅被一股浓得化不开的雾气笼罩。
我拉着林婉躲在我们的偏房里,门窗都被我用粗木条钉死了。“陈默,我们要死了吗?
”林婉蜷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不会的,相信我。”我握着一把剔骨刀,
那是从厨房偷出来的。突然,一阵奇怪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咯吱……咯吱……”像是指甲抓挠木板的声音,又像是骨头在地上摩擦。
我顺着门缝往外看去。月光下,我看到林家上下所有人的房门都被反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