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明远这辈子最后悔的事,不是签下那份让公司破产的对赌协议,
也不是听信了那个卷款跑路的合伙人,而是在某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黄昏,他翻遍整间出租屋,
只为找到一枚硬币。那枚硬币最终在沙发垫子的缝隙里找到了。五角钱,铜黄色的,
边缘生了暗绿色的锈。他捏着它站在逼仄的厨房里,看着灶台上那包最廉价的挂面。
还有三天的量,他算了算,如果每天只吃一顿,可以撑到周四。
周四是他去超市做临时搬运工结账的日子。他今年四十七岁。三个月前,
他还是周氏集团董事长,名下有三家公司、两套别墅、一辆宾利。
他的名片夹里每一张名片都烫着金边,电话号码簿里存着的名字非富即贵。而现在,
他住在这间月租八百块的出租屋里,窗户关不严实,夜风从缝隙里钻进来,
像一根根细小的针,扎在他裸露的脚踝上。他在这个城市没有亲人了。父母前两年相继离世,
唯一的妹妹嫁到了国外,早已断了联系。朋友?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破产之后,
他才知道自己从来没有过朋友。那些曾经围在他身边称兄道弟的人,
那些在酒桌上拍着胸脯说“周总的事就是我的事”的人,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电话打不通,
微信被拉黑,连他最为倚重的合伙人陈海生,都在公司出事的前三天悄悄转移了资产,
然后人间蒸发。他有时候想,这大概就是报应。今天是十一月十七号。
窗外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丫像干枯的手指伸向灰蒙蒙的天空。周明远坐在一张折叠桌前,
这张桌子还是他在拼多多上花了四十九块钱买的。
桌上摊着一堆旧物——这是他上次回老房子收拾出来的最后一批东西。
老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了,他只被允许带走私人物品。他挑挑拣拣,
最后只捡出这一小箱零碎:几本旧相册、一些票据、一个发黄的牛皮纸信封,
还有——一块手表。他的手停住了。那块手表静静地躺在纸箱底部,
被一团褪色的红布包裹着。他几乎忘了它的存在。事实上,在过去的十五年里,
他大概一次也没有想起过它。它太旧了,
配被放进他后来拥有的那个名表收藏柜里——那个柜子里躺着百达翡丽、江诗丹顿、劳力士,
每一块都价值不菲,每一块都在不同场合见证过他的风光。而这块表,
他甚至记不清是什么牌子。表盘很小,大约三十二毫米,
在如今流行大表径的年代显得格外寒酸。表镜是亚克力的,上面布满了细密的划痕,
有些地方已经发黄发乌。表带是棕色皮质的,早已开裂,像干旱的河床,
露出里面灰白色的衬底。表冠上没有任何标识,朴素得像一块玩具表。他拿起那块表,
翻到背面。不锈钢底盖上刻着一行极浅的字,磨损得几乎看不清。他凑近了眯着眼辨认,
依稀看出是四个字:天长地久。一瞬间,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胸口。他想起来了。
想起了一个人,想起了一段他用了整整十五年去遗忘的岁月。想起了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
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连衣裙,站在大学门口的梧桐树下,把一个小小的红色礼盒塞进他手里,
低着头,耳根通红,声音细得像蚊子哼:“生日快乐。”那是二〇〇三年。他二十二岁,
她二十一岁。他叫周明远,她叫苏晚。## 二二〇〇三年的时候,
周明远还只是一个“穷小子”——这个称呼放在他身上甚至有些抬举了。
穷小子至少还有“小子”的年轻和朝气,而他连朝气都没有。他是从贵州山区考出来的,
父亲在镇上做泥瓦匠,母亲在村里种地,供他读完大学已经倾尽所有,还欠了一屁股债。
他大学四年几乎没有买过一件新衣服,冬天只有一件棉袄,洗得发硬,领口磨得发白。
他和苏晚是在大二认识的。那一年学校搞迎新晚会,他是学生会的干事,被分配去搬桌椅。
苏晚是新生,报了学生会的文艺部,也来帮忙。她站在礼堂门口,抱着一摞节目单,
东张西望地找路。周明远扛着一张折叠桌从她身边经过,她叫住了他:“同学,
请问文艺部的办公室在哪?”他放下桌子,给她指了路。就这么简单。他后来想,
如果那天他没有去搬那张桌子,或者她晚来了五分钟,他们的人生会不会完全不同?
但命运没有如果。他们认识了。苏晚是江苏南通的,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在街道办工作,
家境谈不上富裕,但至少体面。她长得不算惊艳,但干净、舒服,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
像两弯新月。她说话声音不大,带着一点南方口音,尾音微微上扬,听起来像是在撒娇,
但她自己浑然不觉。周明远从来没有想过苏晚会喜欢自己。在他朴素的认知里,
爱情是奢侈品,就像商场橱窗里那些他连价格都不敢看的东西,不属于他这样的人。
他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学习和打工上——白天上课,晚上去图书馆勤工俭学,
周末去校外做家教,寒暑假去工地搬砖。他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日复一日地运转,
唯一的念头就是毕业以后找一份好工作,还清家里的债,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但苏晚就是喜欢上了他。她喜欢他什么?她后来写过一封信给他,
信里说:“你搬桌子的时候,满头大汗,别人都在抱怨,只有你一句话不说,
低着头干完了所有的活。你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很亮,像山里的星星。
”那是他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样的词语形容自己。山里的星星。他觉得好笑,
又觉得鼻子发酸。他从小在山里长大,见过无数次的星空,但从不知道自己的眼睛也像星星。
他们在一起了。准确地说,是苏晚先表白的。那是在大三的秋天,
学校后门的银杏叶黄了一地。她约他出去散步,走了一圈又一圈,始终不说话。
最后她停下来,站在一棵银杏树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叠得整整齐齐的纸条,
塞给他就跑掉了。他展开纸条,上面只有一行字:“周明远,我喜欢你。如果你也喜欢我,
明天晚上七点,我在图书馆门口等你。如果你不来,我就知道了。”他去了。他当然去了。
他提前两个小时就开始坐立不安,洗了头,换上了唯一一件没有补丁的白衬衫,
在图书馆门口从六点半站到七点半。她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个烤红薯,递给他一个,
说:“等久了吧?”他摇头,说:“没有,我刚到。”她笑了,没有拆穿他。
那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穷是真的穷,但快乐也是真的快乐。
他们约会的内容很简单——在校园里散步,去图书馆一起自习,在食堂吃五块钱一份的套餐。
偶尔苏晚会拉着他去学校门口的小吃街,吃一碗三块钱的酸辣粉,或者买两串糖葫芦。
她总是抢着付钱,因为她知道他没有多余的钱。他觉得很愧疚,但她说:“你的钱攒着,
以后有大用。”她从不嫌弃他穷。她甚至小心翼翼地保护着他的自尊心。她送他的礼物,
从来不会太贵,但每一件都花了很多心思。有一年冬天特别冷,她织了一条围巾送给他,
灰色的,针脚不太均匀,有些地方松有些地方紧,但很厚实,很暖和。他戴了整整三个冬天,
直到围巾起球起得面目全非,她才偷偷给他换了一条新的。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他二十二岁生日。苏晚说晚上要给他一个惊喜。他在宿舍里等了一下午,心里七上八下的。
傍晚的时候,她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红色礼盒,外面包着一层透明的玻璃纸,
扎着一条金色的丝带。她把礼盒递给他,说:“生日快乐。”然后就低着头,不再说话了。
他拆开礼盒,里面躺着一块手表。表盘是白色的,很素净,没有多余的装饰,
只有十二个细细的黑色刻度。指针是蓝色的,在灯光下会泛出一层幽幽的光。
表带是棕色的皮质,柔软细腻,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皮革香。他把表翻过来,
底盖上刻着四个字:天长地久。他愣住了。他知道这块表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苏晚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六百块,这块表虽然不是什么名牌,
但也至少要花掉她两三个月的生活费。她一定是省吃俭用攒了很久很久。“太贵重了,
”他说,“我不能要。”她急了,眼眶一下子红了:“你嫌不好吗?”“不是,
我……”“你就收下吧。”她把表从盒子里拿出来,拉过他的左手,认真地戴在他的手腕上。
表扣有点紧,她低着头捣鼓了好一会儿才扣好。她的手指很凉,指尖有一点微微的颤抖。
扣好之后,她抬起头,看着他,认真地说:“周明远,我希望它能陪你走过每一分每一秒。
”他低头看着手腕上的表,又抬头看着面前的女孩。路灯刚刚亮起来,
橘黄色的光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光晕。她的眼睛亮晶晶的,里面有期待,
有忐忑,有小心翼翼的欢喜,
、后来才明白的东西——那是一个女孩子把自己能给出的最好的一切都交到心爱的人手上时,
那种孤注一掷的深情。他握住她的手,说:“好。我会一直戴着它。”他说到做到了好几年。
毕业之后,他进了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每天跑客户、应酬、喝酒,喝到胃出血。
他始终戴着那块表。后来他跳槽到了一家更大的公司,升了经理,手腕上依然戴着那块表。
同事们有时候会开玩笑:“周经理,你这块表该换换了,都磨成这样了。”他笑笑,不说话。
二〇〇七年,他和苏晚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在他们老家办了几桌酒席,没有钻戒,
没有车队,没有蜜月旅行。苏晚穿了一件租来的婚纱,站在他家老屋门口的晒谷场上,
笑得像个孩子。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拉着她的手说:“苏晚,你相信我,
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我一定会成功的。”她说:“我不要你成功,
我只要你平平安安的。”他当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
他觉得那是女人的小心思——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出人头地呢?
她只是怕给他压力罢了。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赚很多很多钱,让她住大房子,开好车,
穿名牌,让所有人都羡慕她。他要证明给她看,她当年没有选错人。
## 三二〇一〇年是周明远人生的分水岭。那一年,
他和朋友陈海生合伙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做进出口代理。陈海生是他以前公司的同事,
比他大两岁,头脑灵活,能说会道,在圈子里人脉很广。
两个人凑了一百万启动资金——周明远出了七十万,其中五十万是找银行贷的款,
二十万是把老家父母住的房子抵押了换来的。陈海生出了三十万,
另外负责拉客户和对接资源。公司成立之后,业务发展得很快。
那几年正是外贸行业的黄金期,加上周明远做事拼命、为人靠谱,
陈海生又善于交际、长袖善舞,两个人配合得天衣无缝。第一年营业额就做到了两千万,
净利润三百万。第二年翻了一番。第三年,他们开了第一家分公司。周明远开始变了。
变化是慢慢发生的,像温水煮青蛙,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起初只是一些小事——他开始在意别人看他的眼光。在一次行业聚会上,
有人看了一眼他手腕上那块旧表,笑着说:“周总,你这块表有点年头了啊。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慢。他低头看了看,突然觉得那块表确实寒酸了。
表盘已经泛黄,表带磨得起了毛边,底盖上那四个字“天长地久”也被磨得几乎看不见了。
第二天,他去商场买了一块浪琴,花了一万二。他把那块旧表摘下来,随手放进了抽屉里。
他对自己说,不是嫌它旧,是怕戴坏了,留个纪念。但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戴过它。
接下来是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浪琴之后是欧米茄,欧米茄之后是万国,
万国之后是积家。他的手腕上的表越来越贵,越来越名贵,像一枚枚勋章,
向所有人昭告着他的成功。他学会了品红酒、打高尔夫、抽雪茄,
学会了在饭桌上谈笑风生、推杯换盏,
学会了用恰到好处的傲慢对待下属、用精心计算的热情对待客户。
他越来越像一个成功人士了。苏晚不是没有察觉。她看着他一点一点地变成另一个人,
心里很疼,但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她试过。有一次她看到他把那块旧表扔进抽屉里的时候,
轻声说:“你不戴了吗?”他头也没抬,说:“太旧了,戴着出去丢人。”她没有说话,
默默地走开了。还有一次,她在他换下来的西装口袋里翻出了一张名片,
上面印着“周氏集团董事长周明远”,烫金字体,手感厚重。她把名片翻到背面,
上面印着公司的口号:“志存高远,海纳百川。”她看了很久,然后把它放回了原处。
他们之间的对话越来越少。周明远越来越忙,出差、应酬、开会,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
有时候一个月都回不了几次家。即使回家了,也是深更半夜,满身酒气,倒头就睡。
苏晚一个人住在那个越来越大的房子里——二〇一二年他们买了一套两百多平的复式,
装修得富丽堂皇——但她总觉得这个房子很冷,像一座精美的冰窖。她开始失眠。
半夜两三点醒来,身边的位置是空的,或者躺着一个人,但那个人离她很远,
远得像隔着一整个银河。她有时候会走到客厅,坐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城市夜景。
这座城市灯火辉煌,车流不息,无数人在追逐着各自的梦想。她的丈夫也是其中之一。
他成功了,他真的成功了。他兑现了当年的承诺——他们住上了大房子,开上了好车,
他给她买了很多名牌包和衣服,她衣柜里那些标签上的数字让她觉得不真实。但她不快乐。
她一点也不快乐。她怀念那个在大学后门的银杏树下等她的人,
那个穿着白衬衫、洗了头、手足无措地站了一个小时的人。
她怀念那个戴着她的旧手表、视若珍宝的人,
那个在寒夜里把她冰冷的手塞进自己口袋里的人,那个说“好,我会一直戴着它”的人。
那个人去哪了?二〇一四年,他们结婚的第七年,苏晚提出了离婚。
周明远当时正在谈一个重要的并购项目,接到她的电话时正在开会。他走出会议室,
站在走廊里,听她说完了那句话:“明远,我们离婚吧。”他沉默了很久。走廊里很安静,
只有空调外机嗡嗡的低鸣声。窗外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CBD,高楼林立,
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阳光。他穿着一身定制西装,手腕上戴着一块积家翻转系列,
脚上是一双意大利手工皮鞋。他站在这个他一手打造的商业帝国的半山腰上,
低头看着脚下的一切,觉得一切都在掌控之中。除了她。“为什么?”他问。
他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问一个商业对手为什么要终止合作。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说:“因为你已经不在了。”他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他明明就在这里,站在走廊里,
穿着她给他买的衬衫,用着她给他办的手机号。他怎么会不在了呢?“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
”他问。她笑了,笑声很轻,像一片落叶擦过地面。“没有。
我只是不想再一个人待在那个大房子里了。明远,我已经一个人待了三年了。
”他最终还是签了字。没有争吵,没有撕扯,没有财产纠纷。苏晚什么都不要。
他说把房子留给她,她说不要。他说给她一笔钱,她说不要。
她说她只要带走自己的东西就行了。离婚手续办完的那天,他们从民政局出来,
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秋天的阳光很好,暖融融的,照在她身上。
她比他们结婚的时候瘦了很多,下巴尖尖的,颧骨突出来了一些,但眼睛还是那样,弯弯的,
像两弯新月。“以后有什么打算?”他问。“回南通。我妈身体不太好,我回去照顾她。
”“工作呢?”“找了一个学校,做行政。工资不高,但够用了。”他点了点头,
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她:“这个你拿着,密码是你的生日。
”她看了看那张卡,没有接。“明远,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嫁给你吗?”他没有说话。
“不是因为你将来会有钱。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一个可靠的人,一个可以一起过日子的人。
我不要你的钱,我只要你的人。可是后来,你连人都不在了。”她把那张卡轻轻推回去,
笑了笑,转身走了。她走得很慢,背挺得很直,步子不急不缓。秋风吹起她的头发,
有几缕飘到了肩上。他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人海里。
他没有追上去。## 四离婚之后的周明远,像是被卸掉了最后一副刹车。
他把全部的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了公司里。没有了家庭的牵绊,
他变得更加激进、更加冷酷、更加不择手段。
公司在他的带领下迅速扩张——从贸易到物流到供应链金融,业务版图越铺越大,
名头越来越响。二〇一六年,他登上了某商业杂志的封面,
标题是《周明远:从山区走出来的商业奇才》。他把那期杂志寄了一份给苏晚,
寄到了她南通的家里。他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二〇一八年,
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签下一份对赌协议,引入资本,推动公司上市。这是一场豪赌,
赢了,他就是百亿身家的上市公司老板;输了,他将一无所有。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输。
他太自信了。这些年的顺风顺水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他以为自己是天选之人,
以为所有的成功都是自己能力的证明,以为命运会永远站在他这一边。他忘了,
命运是最反复无常的东西。二〇二〇年,疫情爆发,全球经济下行,
他的公司主营的进出口业务受到重创。订单锐减,资金链断裂,银行贷款到期,供应商催款,
客户索赔。他像一个被四面夹击的困兽,左冲右突,却找不到出路。他去找陈海生。
陈海生是他最信任的合伙人,也是他最倚重的兄弟。两个人一起打拼了十年,风里来雨里去,
比亲兄弟还亲。他相信陈海生一定有办法。但陈海生不见了。电话关机,微信不回,
办公室人去楼空。后来他才发现,
陈海生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开始转移资产——他把名下的股份全部变现,
把几个核心客户的合同偷偷转到了自己新注册的公司名下,甚至把公司的备用金也卷走了。
陈海生留给他的,是一个被掏空的公司和一个两亿的窟窿。他坐在空荡荡的董事长办公室里,
看着窗外。这间办公室在三十八楼,落地窗外是整座城市的天际线。夕阳正在西沉,
把天空染成一片暗红色,像一道正在流血的伤口。
他办公桌上放着一块百达翡丽——这是他四十二岁生日时自己买给自己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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