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鬼所有,但我打12315》(质疑违规)最新完结小说推荐_热门小说排行榜《入住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鬼所有,但我打12315》质疑违规

《入住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鬼所有,但我打12315》(质疑违规)最新完结小说推荐_热门小说排行榜《入住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鬼所有,但我打12315》质疑违规

作者:多吃小番茄

悬疑惊悚连载

金牌作家“多吃小番茄”的悬疑惊悚,《《入住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鬼所有,但我打12315》》作品已完结,主人公:质疑违规,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主角是违规,质疑,沉默的悬疑惊悚,规则怪谈,爽文小说《《入住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鬼所有,但我打12315》》,这是网络小说家“多吃小番茄”的又一力作,故事充满了爱情与冒险,本站无广告TXT全本,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22686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3-13 17:17:50。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入住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鬼所有,但我打12315》

2026-03-13 21:46:22

误入规则怪谈世界的那天,其他玩家都在瑟瑟发抖背规则。

我掏出随身携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接敲开了恐怖旅馆经理的门。

“你们这房间消防验收了吗?监控死角这么多,

员工没健康证——” 我把投诉单拍在桌上:“要么退我积分,

要么我现在就打12315投诉到总部。” 经理的鬼脸僵住了。 三分钟后,

:恭喜玩家触发隐藏职业:怪谈打假人第一章 欢迎入住幸福旅馆1我睁开眼睛的时候,

面前是一扇掉漆的木门。门上挂着一块歪歪扭扭的铜牌,

上面刻着几个字:幸福旅馆 · 306室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霉味,

像是很久没人住过的老房子。走廊尽头的日光灯管忽明忽暗,发出滋滋的电流声。——不对。

三秒钟前,我还在公司加班改方案。领导说今晚必须搞定,我说再熬要猝死,

他说年轻人别总把死挂在嘴边,然后给我倒了杯咖啡。我喝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叮——”一个半透明的面板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悬浮在半空中,

散发着诡异的蓝光:欢迎进入规则怪谈世界!

时获得10积分通关条件:在幸福旅馆内存活7天特别提示:请严格遵守旅馆规则,

违反规则将被扣除积分,积分为零即死亡。我盯着这块面板看了三秒。然后掐了自己一把。

疼。我又看了看周围——除了我之外,走廊里还站着七八个人,男女老少都有,

一个个脸色煞白,有人已经开始发抖了。“这、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生声音都在颤,“我刚才还在睡觉,怎么突然——”“别吵!

”一个中年男人压低声音,指了指墙上的东西。那是一张A4纸,用透明胶贴在墙上,

纸张边缘已经发黄卷曲。上面用红色墨水写着几行字:幸福旅馆入住须知尊敬的客人,

欢迎入住幸福旅馆。为了让您拥有愉快的入住体验,

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则:1. 本旅馆共有四层,请勿进入地下室。

2. 每晚22:00至次日6:00为宵禁时间,请勿离开房间。3. 如果听到敲门声,

请先确认对方身份。穿红色衣服的人敲门,不要开门,不要应答。*4. 旅馆提供早餐,

时间为7:00-8:00。如果在其他时间看到餐厅有人,请立刻离开。

*5. 三楼走廊尽头的镜子,晚上不要照。6. 如果您在房间里看到不属于自己的行李,

请勿触碰,并立即通知前台。7. 本旅馆只有12位住客。如果数到第13个人,

请假装没看见。8. 最重要的是——永远,永远,永远不要相信穿红衣服的人。

祝您入住愉快。走廊里安静得可怕。我能听到身边那个年轻女生的呼吸声,急促得像要窒息。

“规、规则怪谈……”戴眼镜的男生喃喃自语,“我看过这种小说……必须遵守规则,

不然会死……”“废话!”中年男人额头冒汗,“现在几点了?

”有人看了一眼手机:“21:47。”“还有十三分钟宵禁,快找自己的房间!

”人群顿时骚动起来,开始四处找房间号。这家旅馆的布局很奇怪,

房间号不是按顺序排列的——301旁边是305,305对面是302,完全摸不着规律。

我站在原地没动。不是因为我不害怕。是因为——我职业病犯了。2我叫苏晓,今年27岁,

职业是打假人。不是网上的那种“职业打假人”,

是真的持证上岗的那种——我大学学的是食品质量与安全,毕业后考了证,

进了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门做消费维权和产品抽检。通俗点说,

我的日常工作就是:找茬。举报。投诉。索赔。三年下来,

我见过的违规操作比这些人吃过的盐还多。

无证经营、消防隐患、食品安全、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只要是不合规的东西,

我都能给他揪出来。所以当我看到这张《入住须知》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害怕。

是——这玩意儿合法吗?我凑近那张纸,仔细端详。纸质:普通A4打印纸,70g左右,

边角有磨损,说明贴了有一段时间了。墨水:红色中性笔手写,字迹工整,

但有几个字的笔画有轻微的颤抖——写字的人或者鬼当时情绪不太稳定。

内容:八条规则,逻辑混乱,既没有编号体系,也没有落款和日期。

最关键的是——这玩意儿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啊。“喂,你傻站着干嘛?

”那个中年男人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房间,回头冲我喊,“还有十分钟宵禁,快找房间!

”我指了指那张纸:“这上面的规则,谁制定的?

”中年男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当然、当然是这个世界的规则!你没看过怪谈小说吗?

不遵守规则会死!”“那这个规则有公示期吗?”“什么?”“征求意见稿呢?听证会呢?

备案号呢?”我指了指那张纸,“这上面既没有制定主体,也没有生效日期,

更没有任何监督投诉渠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

根本就是无效的。”中年男人的表情凝固了。旁边那个发抖的年轻女生也愣住了。

“你、你在说什么?”戴眼镜的男生凑过来,“这是怪谈世界,不是现实世界!

”“怪谈世界怎么了?”我摊手,“怪谈世界就不讲基本法了吗?经营者提供服务,

必须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这是写在《消法》第七条里的。”说着,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

那是我随身携带的工作装备——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巴掌大小,

被我翻得边角都卷了。“你、你带着这个干嘛?”女生瞪大眼睛。“工作需要。”我说,

“随时随地查条款,职业病。”就在这时——“咚、咚、咚。”楼梯口传来脚步声。

所有人的动作瞬间僵住。那脚步声很慢,很重,一步一步往上走。伴随着脚步声的,

是一种奇怪的摩擦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地上拖行。然后,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影。

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3她出现在楼梯口的那一刻,

整个走廊的温度仿佛都下降了几度。那是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女人,三十岁左右,长发披肩,

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连衣裙,颜色鲜艳得刺眼,

像是刚从婚礼现场走出来。但她的眼睛——没有眼白。全是黑的。“各位客人,晚上好。

”她开口了,声音温柔得诡异,“我是幸福旅馆的值班经理,你们可以叫我红姐。

”没有人敢说话。红姐的目光从我们脸上缓缓扫过,

最后落在墙上的入住须知上:“规则都看过了吧?有什么问题吗?”“有。

”所有人同时扭头看向我。我举手了。红姐的眼睛——如果那还能叫眼睛的话——转向我,

黑漆漆的瞳孔里看不出任何情绪:“这位客人,有什么问题?”我清了清嗓子,

从口袋里掏出那本《消法》,翻开。“第一个问题:这份入住须知的制定主体是谁?

是旅馆本身,还是某个更高层级的监管机构?”红姐的微笑僵了一瞬。

“第二个问题:规则中提到‘违反规则将被扣除积分’,请问扣分的标准是什么?

谁有权扣分?扣分的依据有没有公示?”红姐的嘴角抽了抽。

“第三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我往前走了一步,

直视着她那双没有眼白的眼睛,“旅馆作为经营者,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我从口袋里又掏出一样东西。这次是一支笔,和一张投诉单——也是随身携带的工作装备。

“我刚才观察了一下这个旅馆:走廊灯光昏暗,应急照明灯不亮,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

监控摄像头有三个是坏的——”我把投诉单递到她面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你们旅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整改。

”整个走廊静得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我身后那几个玩家已经彻底石化了。

红姐低头看着我递过去的投诉单,那张脸——如果那还能叫脸的话——开始扭曲。

她的皮肤在变白,变得更白,白得像纸。她的嘴唇在变黑,黑得像墨。她的手指在变长,

指甲在变尖——“你……”她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像是金属划过玻璃,“你是什么人?

”我亮出工作证:“职业打假人,苏晓。工号1147。”4我以为她会扑过来。

按照我看过的那些恐怖片的套路,这种时候应该是BOSS暴走,然后主角开始逃命。

但红姐没有。她就那么站在原地,低头盯着那张投诉单,

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一会儿狰狞,一会儿困惑,一会儿又像是……在思考?然后,

她做了一件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她伸手,接过了我的笔。在投诉单的最后一栏,

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系统提示音在我耳边炸响。我低头一看,

那块半透明的蓝色面板又出现了,

但这次显示的不再是普通的规则提示:恭喜玩家触发隐藏任务:质疑规则!

殊成就:规则的质疑者解锁隐藏职业:怪谈打假人职业特性:你可以质疑任何规则,

如果成功证明规则存在不合理之处,该规则将被暂时冻结,

当前可冻结规则:1条24小时内有效规则信用值:0/100信用值归零,

规则制定者将受到反噬我眨了眨眼。红姐抬起头,看着我,那双没有眼白的眼睛里,

居然……带着一丝……委屈?“你是第一个质疑规则的人。”她说,声音恢复了正常,

甚至有点温柔,“三年了,来这里的人要么哭,要么跑,要么求饶——从来没有人想过,

这些规则合不合理。”我:“……所以?”“所以,你说得对。”她叹了口气,

“这份入住须知确实有问题。”她抬手,打了个响指。墙上那张发黄的A4纸自动飘了起来,

飞到我们面前。红姐伸出手,在那张纸上轻轻一点——纸张开始变化。

上面的文字像是活过来一样,扭曲、重组、排列,

最后变成了一个全新的模样:幸福旅馆入住须知修订版尊敬的客人,

欢迎入住幸福旅馆。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请您知悉以下条款:——*本旅馆已通过数据删除部门备案,

备案号:GL-114514*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值班经理红姐反馈,

热线数据删除——第一条 关于宵禁 本旅馆每晚22:00至次日6:00实施宵禁,

系基于安全考虑。如您确有紧急情况需要外出,请提前告知值班经理,

我们将为您安排专人陪同。第二条 关于敲门 如遇敲门,请先确认对方身份。

穿红色衣服者为旅馆工作人员,如您不愿开门,可口头告知,工作人员不会强行进入。

……第八条 关于投诉渠道 如您对本须知有任何异议,可随时向值班经理提出。

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祝您入住愉快。

我:“……”身后的几个玩家已经彻底傻了。戴眼镜的男生张了张嘴,

声音都飘了:“这、这是……”“没什么。”我收起投诉单,拍拍手,

“正常的消费维权流程而已。”红姐看着我,那双黑色的眼睛里,居然闪过了一丝——欣赏?

“你是第一个让我‘吃瘪’的客人。”她说,“按照规定,你可以获得一份奖励。”她抬手,

手心出现了一枚红色的徽章,

上面刻着一个数字:001恭喜您获得特殊道具:质疑者徽章效果:佩戴此徽章,

您在规则怪谈世界中的所有质疑,都将被优先受理备注:这是本世界第一枚质疑者徽章,

仅此一枚我接过徽章,别在衣领上。“谢谢。”我说,“对了,还有一个问题。”“请说。

”“早餐真的免费吗?有没有隐藏消费?”红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一次,

是真的在笑,眼睛弯成月牙形,看起来竟然有几分亲切。“免费,自助餐。七点到八点。

”“好。”我点点头,“那明天早上我试试。”说完,

我转身走向自己的房间——刚才在交涉的时候,我已经找到了306的门牌号。临进门时,

我回头看了一眼。红姐还站在原地,目送着我。其他几个玩家呆若木鸡地站在走廊里,

像是刚看了一场科幻片。“晚安。”我说,“记得锁门。”门关上的那一刻,

质疑者”您的行为已被记录规则怪谈世界·玩家档案已更新祝您……维权愉快。

第二章 早餐风波1第二天早上六点五十五分,我准时醒来。不是自然醒,

是职业习惯——做我们这行的,要抓现行,必须比对方早到。洗漱完毕,整理好衣服,

别上那枚质疑者徽章,我推门出去。走廊里静悄悄的。日光灯管还在滋滋响,

但比昨晚亮了一些。墙上的入住须知已经换成了新的版本,整整齐齐地贴在相框里,

看起来正规多了。我下楼,找到餐厅。餐厅在一楼最里面,门是玻璃推拉门,里面灯火通明。

透过玻璃,能看到一排排自助餐台,上面摆满了食物。——以及,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

红姐站在餐厅门口,看到我,微微一笑:“早。”“早。”我点点头,“早餐开始了?

”“七点整开始。”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还有三分钟,“稍等。”我站在门口等。

六点五十八分。六点五十九分。七点整。“叮——”红姐推开餐厅的门:“请进。

”我走进去,扫了一眼餐台:包子、油条、粥、牛奶、面包、煎蛋、水果……种类还挺全,

而且都热气腾腾的。就在我准备拿盘子的时候,余光瞥到了角落里的一个人。

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男人,坐在角落里,低头吃着盘子里的东西。——不对。

规则第四条说:早餐时间为7:00-8:00。如果在其他时间看到餐厅有人,

请立刻离开。但现在就是七点整。我看了看墙上的钟:七点零一分。没问题啊。

但问题是——那个男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刚进门,他就已经坐在那里了。

如果是七点整进来的,应该是和我同时,那他至少比我**十秒——这不可能,

因为我站在最前面。我扭头看向红姐:“那个人,几点进来的?”红姐的表情僵了一下。

2“他……”红姐的声音有点犹豫,“他是昨晚的客人。”“昨晚的客人?

”我看着那个灰衣男人,“所以他是在餐厅里过夜的?”红姐没说话。我走到灰衣男人面前。

他低着头,看不清脸,盘子里是几个包子和一碗粥,正在机械地往嘴里送。动作很慢,

像是卡了壳的机器人。“你好。”我打招呼。没有反应。我又叫了一声:“先生?

”还是没有反应。我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的头慢慢抬起来。

——那是一张没有五官的脸。眼睛的位置是两个凹陷,鼻子的位置是一个凸起,

嘴巴的位置是一条缝。皮肤是灰白色的,像蒙了一层薄膜。“……”我往后退了一步。

不是因为害怕——虽然确实有点瘆人——而是因为职业本能告诉我:这不对劲。“他怎么了?

”我回头问红姐。红姐沉默了几秒,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低声说:“他违反了规则。

”“哪条?”“第五条。”红姐的声音更低了,“三楼走廊尽头的镜子,晚上不要照。

他……照了。”“然后呢?”“然后他就变成这样了。”红姐看着那个没有脸的人,

“他会在餐厅里永远吃下去,直到积分耗尽,彻底消失。”我盯着那个灰衣男人看了一会儿。

他还在吃。包子塞进那条缝一样的嘴里,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然后再塞一个。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违反规则,你们扣他积分,这个没问题。但他变成这样,

你们旅馆有没有责任?”红姐一愣:“什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我指了指那个灰衣男人,“他是在你们旅馆接受服务的过程中,

因为旅馆提供的设施那面镜子而受到伤害的。你们旅馆有没有尽到警示义务?

”红姐张了张嘴,没说话。“那面镜子旁边,有没有明确的警示标志?”我追问。

“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的什么?”“‘请勿照镜’。”“还有呢?”“……没了。

”我摇头:“不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你们只写了一句‘请勿照镜’,既没有说明为什么不能照,

也没有说明照了之后会发生什么危害——这属于警示义务履行不到位。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本本,翻开,继续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合上本子,

看着红姐:“这个客人违反规则,确实是他自己的过错。

但你们旅馆没有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红姐的脸色——如果那还能叫脸色的话——变得非常精彩。她张了张嘴,又闭上,又张开,

最后憋出一句话:“那……那你想怎么样?”3我走到灰衣男人面前,蹲下来,

平视着他那张没有五官的脸。“先生?”我说,“能听到我说话吗?”没有反应。

我又问:“如果能听到,就点一下头。”他还是没动。我想了想,

换了一种方式:“如果你需要帮助,就敲一下桌子。”——咚。他敲了。虽然动作很慢,

虽然只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响声,但他确实敲了。我站起身,转向红姐:“他还有意识。

还有救吗?”红姐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有。只要在积分耗尽之前,

解除‘镜中诅咒’就行。”“怎么解除?”“需要找到那面镜子的‘本体’,然后打破它。

”“那面镜子在哪儿?”“三楼走廊尽头。”红姐顿了顿,“但现在是白天,

照镜子不会有问题。只有在晚上22点到凌晨2点之间,那面镜子才会……‘活过来’。

”我看了看时间:七点十五分。白天。“带我去看。”我说。红姐没有拒绝。

4三楼走廊尽头,是一面落地镜。镜框是暗红色的木头,雕刻着繁复的花纹,

看起来像是有些年头的老物件。镜面很干净,能清楚地照出人影。我站在镜子前,

端详着自己的倒影。——正常。没有变形,没有扭曲,没有多出什么东西。

我绕着镜子转了一圈,检查镜框和背板。职业习惯:发现问题之前,先找证据。镜框的背面,

有几道浅浅的划痕。我凑近看了看,是几个数字:1987.3.153月15日?

消费者权益日?这巧合也太巧了吧。我又看了看镜框底部,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标签,

上面印着一行字:幸福旅馆定制 · 第13号第13号。

规则第七条说:本旅馆只有12位住客。如果数到第13个人,请假装没看见。

我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这个旅馆有13个房间,

13面镜子——那第13个人,会不会就是……镜子里的我,眨了眨眼。我没眨眼。

5我往后退了一步。镜子里的我,没有动。还在看着我。嘴角似乎弯了一下。我没有眨眼,

它却眨了。我往左移了一步,它没有动。我往右移了一步,它还是没有动。我举起右手,

它也举起右手——正常的镜像。但刚才那个眨眼……“怎么了?”红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没什么。”我说,没有回头,“这个镜子,晚上会发生什么?”“它会……复制。

”红姐的声音有点飘,“如果你在晚上看它,它会复制出一个‘你’。

那个‘你’会从镜子里走出来,取代你。”“被取代的人呢?”“会变成那样。

”红姐看了一眼楼下餐厅的方向,“变成没有脸的人,永远在餐厅里吃东西。

”“那个灰衣男人,就是被自己的‘镜像’取代了?”“是。”我沉默了几秒,

又问:“那个‘镜像’呢?”“已经离开了。”红姐说,“它取代了原主之后,

会拿着原主的身份,在旅馆里继续生活。”“也就是说,现在这个旅馆里,

可能混着几个‘镜像’?”红姐没有回答。但她的沉默已经是最好的回答。我盯着镜子,

镜子里的我也盯着我。突然,我想到了一个主意。“这个镜子,”我说,

“是你们旅馆的财产,还是属于某个‘规则’的一部分?

”红姐愣了一下:“是……是我们旅馆的财产。但它的‘能力’,是这个世界赋予的。

”“也就是说,这面镜子本身是一件物品,它的‘危险属性’是后天附加的,对吧?

”“可以这么说。”“那就好办了。”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居然还有电,

还能用——打开相机,对着镜子拍了一张照片。“你干什么?”红姐不解。“取证。”我说,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

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这面镜子有明显的质量缺陷,

因为它会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我收起手机,看着红姐:“作为旅馆的经营者,

你们有义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进行召回或者维修。如果你们不作为,我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

”红姐的表情僵住了。“但、但这面镜子的‘缺陷’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她辩解道,

“这是这个世界赋予它的属性!”“那你们在采购这面镜子的时候,有没有进行安全评估?

”“……”“有没有向供应商索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有没有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的潜在风险?”红姐彻底沉默了。

我叹了口气,拍了拍她的肩膀——虽然她的肩膀有点凉,凉得像冰块:“红姐,

我不是针对你。但你们旅馆的管理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

我有义务指出这些问题,并要求你们整改。”我顿了顿,补充道:“当然,

如果你们愿意配合,积极解决问题,我们可以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红姐看着我,

那双没有眼白的眼睛里,居然闪过了一丝……感激?“你真的……愿意帮我们?

”她的声音有点颤。“帮你们的前提,是你们愿意承担责任。”我说,“首先,

把那个灰衣男人的问题解决了。他的镜像现在在哪里?

”红姐咬了咬嘴唇——那嘴唇黑得像墨——低声说:“在……在412房间。

”“今晚我去会会它。”6回到餐厅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

灰衣男人还在角落里机械地吃着。其他几个玩家也陆续下来了,看到那个没有脸的人,

一个个吓得脸色发白。“苏、苏姐……”昨晚那个发抖的年轻女生凑过来,小声问,

“那个人怎么了?”“违规了。”我拿了个盘子,开始夹包子,“不用管他,正常吃饭。

”“可是他……”“他还能吃,说明还有积分。”我咬了一口包子,味道还不错,

“只要还有积分,就有救。”女生看着我,眼睛里满是崇拜:“苏姐,

你太厉害了……昨晚我们都吓死了,你居然跟那个红衣服的经理讲道理……还成功了!

”“正常维权而已。”我咽下包子,“对了,你叫什么?”“林小小。”女生说,

“我今年大四,昨晚在宿舍睡觉,一睁眼就在这儿了。”“其他人呢?

”林小小指了指周围:“那个戴眼镜的男生叫陈默,学计算机的。那个中年大叔叫王建国,

开公司的。还有几个……”她一个一个介绍过去,一共七个人。加上我,八个。

规则第七条说本旅馆只有12位住客——昨晚红姐算一个,灰衣男人算一个,

那个取代他的“镜像”算一个,还有两个呢?“还有两个没下来。”林小小说,

“可能是还在睡。”我看了看时间:七点五十分。“吃完饭我去叫他们。”我说。

七点五十五分,我吃完早餐,准备上楼。刚走到餐厅门口,红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神色有些紧张:“小心。”“怎么了?”“那两个没下来的客人……”红姐压低声音,

“昨晚,有人违规了。”“哪两个?”“307和309。

”307和309——正好是我房间的两边。“违规内容?”“307的客人,昨晚开门了。

309的客人,昨晚数到了第13个人。”我心里一沉。“他们现在怎么样?

”“307的客人……”红姐的声音更低,“已经不见了。309的客人……还在房间里。

”“309的客人还活着?”“活着。但他一直说,他的房间里多了一个人。

”第三章 第13个人1八点十分,我站在309房间门口。门是关着的,

里面没有任何声音。我敲了敲门。“谁?”里面传来一个沙哑的男声,带着明显的颤抖。

“隔壁306的。”我说,“来问你吃不吃早餐。”“不、不吃……”“开门。

”“不……不能开……他还在……”“谁还在?”门那边沉默了几秒,

条……我数到了第13个人……他……他就进来了……现在还在我房间里……”“他在哪儿?

”“在……在角落里……一直看着我……”我扭头看向红姐。

的脸色很难看——虽然本来就很难看——她压低声音说:“规则第七条是最危险的规则之一。

如果数到第13个人,那个人就会……跟着你。”“怎么破解?

”“需要让‘第13个人’自己离开。”红姐说,“但几乎没有人能做到。因为它不是实体,

是……概念。”“概念?”“它是‘多出来的那个人’。只要你觉得自己多了一个人,

它就在。它是你意识的投射。”我皱眉。意识投射?那不就是心理作用吗?我正想着,

身后传来脚步声。是陈默,那个戴眼镜的计算机系男生。“苏姐,”他凑过来,脸色发白,

“我刚才……数了。”“数什么?”“人数。”他的声音在抖,“我站在走廊里,

数了数我们一共几个人。我数到的是……13。”我扫了一眼走廊:我,红姐,陈默,

还有远处探头探脑的林小小和王建国。五个人。“你数了多少?”我问。“13。

”陈默的声音更抖了,“我数了三次,都是13。”“你把谁算进去了?

是有13个人……但多出来的那几个……我看不清脸……”我盯着他的眼睛:“你现在看我,

是几个人?”他看着我,嘴唇哆嗦:“一、一个……”“看红姐呢?

”“一、一个……”“看你自己呢?”他低头看自己,然后猛地抬起头,

脸色惨白:“我……我也是一个人……”“那不就得了。”我拍拍他的肩膀,“你没多,

也没少。别自己吓自己。

”“可、可是我刚才确实数到了13……”“那是因为你带着‘会数到13’的预期去数的。

”我说,“心理暗示,懂吗?你越想数到13,就越容易数错。”陈默愣住了。

我回头看着309的房门,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红姐,”我说,

“规则第七条说‘如果数到第13个人,请假装没看见’——为什么是假装没看见,

而不是其他应对方式?”红姐想了想:“因为……如果你承认看见了,它就会一直跟着你。

如果你假装没看见,它过一段时间就会自己消失。”“也就是说,

这条规则的核心是‘不要承认它的存在’?”“可以这么说。”“那如果反过来呢?”我问,

“如果不仅承认它的存在,还主动跟它对话呢?”红姐愣住了。“这……从来没有人试过。

”2“309的客人,”我对着门说,“你现在开门,我要进来。

”“不……不行……”“那个‘第13个人’在哪个位置?

”“在……在窗户旁边……”“它长什么样?

”“就……就是一个人……但看不清脸……”“它有没有动?

”“没有……就一直站着……”我想了想,又问:“它有没有眼睛?”门那边沉默了。

“什么?”“我问你,它有没有眼睛?如果它没有眼睛,那它怎么‘看着你’?

”门那边又沉默了。几秒钟后,那个声音响起来,

带着一丝困惑:“它……好像没有眼睛……但我知道它在看着我……”“你怎么知道的?

”“就是……感觉……”“感觉。”我重复了一遍,“那它有没有嘴巴?有没有鼻子?

有没有头发?”“我……我不知道……”“你看不清,但你知道它在看你。你感觉它在看你。

”我说,“那你有没有想过,可能根本没有什么‘第13个人’,只是你‘感觉’有?

”门那边彻底安静了。我继续说:“规则第七条说,如果数到第13个人,请假装没看见。

为什么是假装没看见?因为它‘存在’的条件,就是你‘看见’它。你不看它,它就不存在。

它是你意识的产物,是你在恐惧中创造出来的幻象。”我顿了顿,

加重语气:“你现在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反复告诉自己‘房间里多了一个人’,

那它就会一直‘在’。因为是你让它‘在’的。”门那边还是没有声音。但过了几秒,

门开了一条缝。一只眼睛从门缝里露出来,充满血丝,惊恐不安。“真、真的吗?”“开门,

我证明给你看。”门终于打开了。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着睡衣,

头发乱糟糟的,眼圈发黑,显然一夜没睡。他的房间里空荡荡的,除了他之外,

没有第二个人。“它在哪儿?”我问。他转头看向窗户那边:“就在……”他的声音卡住了。

窗户那边,什么都没有。“怎么……怎么不见了?”他喃喃自语。“它本来就不存在。

”我说,“是你把它创造出来的,也是你把它吓跑的——就在你开门的那一瞬间。

”他呆呆地看着我,嘴唇翕动,说不出话来。我走进他的房间,检查了一下窗户——关着的,

没有异常。又看了看墙角、床底、衣柜——一切正常。“你昨晚怎么数到第13个人的?

”“我、我睡不着,就躺在床上数天花板上的裂缝……数着数着,

突然想到规则第七条说‘如果数到第13个人’,

我就想试试自己能不能数到……结果刚数到13,

就觉得房间里多了一个人……”“所以你是自己作死。”我毫不客气地说,

“规则都说了‘假装没看见’,你非要主动去数。这是典型的违规操作。”他低下头,

不说话了。我叹了口气:“行了,现在问题解决了。去吃早饭吧,还有十分钟。

”“真、真的解决了吗?”“你觉得呢?”他看了看空荡荡的房间,又看了看我,

终于点了点头。3送走309的客人,我转向陈默。“你刚才数到13,是在什么情况下?

”“我、我就是站在走廊里,下意识地数了一下……”陈默低着头,“我保证不是故意的!

”“你数的时候,把自己算进去了吗?”“啊?”“数人数,最基本的规则是‘数别人,

不算自己’。”我说,“你把自己算进去,当然会多一个。”陈默愣了愣,

然后一拍脑袋:“对、对啊!我把自己也算进去了!加上我自己,

一共是……我数数看——你、红姐、我、林小小、王建国……五个。

再加上307和309那两个,一共七个……不对,

307那个失踪了……那就是六个……”“行了行了,别数了。”我打断他,

“再数又要数出13来了。”陈默讪讪地闭上嘴。

我转身看向红姐:“307那个失踪的客人,怎么回事?

”红姐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他昨晚22:03开门了。”“开了多久?”“不知道。

监控只拍到他把门打开一条缝,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什么叫什么都没有?

”“就是……”红姐犹豫了一下,“他消失了。从房间里消失,从监控里消失,

从所有人的记忆里消失。”“所有人的记忆?”“你今天早上有没有想过,

‘307住着谁’?”我想了想。没有。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虽然我的房间就在306,隔壁就是307,但我从昨晚到现在,

一次都没有想过“307住着谁”。这不是正常现象。“他是被规则抹除了?”我问。

“比抹除更可怕。”红姐说,“他是被‘不存在’了。他的房间现在空了,

他的门牌号现在不存在了,就连系统里的玩家编号,也查不到了。”我沉默了几秒。

这个怪谈世界的规则,比我想象的还要残酷。4回到自己房间,我开始整理思路。

这个副本的核心规则,我已经摸清了大概:第一条到第八条,每一条都是陷阱。

但陷阱的设计逻辑,其实是有规律的——规则里说的“不要做”的事情,

往往是你越害怕就越会做的事。恐惧催生违规,违规导致死亡。而那些“违规者”,

并没有真正死亡——灰衣男人变成了没有脸的人,

在餐厅里永远吃下去;307的客人被“不存在”了,

连痕迹都抹除;309的客人差点被自己的幻觉逼疯。他们都在“活着”,

但那种活着比死亡更可怕。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概念:规则怪谈的本质,不是“惩罚违规者”,

而是“收割恐惧”。越恐惧,就越容易违规;越违规,就越接近“那种活着”。

恐惧本身就是陷阱。而破解陷阱的方法,就是——不恐惧。或者说,用另一种情绪替代恐惧。

比如:职业习惯。我从口袋里掏出那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翻到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七天无理由退货。

这个副本的存活条件是:在幸福旅馆内存活7天。那如果……我把这个副本,

看作是一次“消费体验”呢?如果我作为消费者,对这次“体验”不满意,要求“退货”呢?

我盯着那本法条,脑子里冒出一个疯狂的想法。但还没等我细想,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是林小小的声音。我冲出门,顺着声音跑到二楼楼梯口。林小小瘫坐在地上,

手指着楼梯间的墙壁,脸色惨白,浑身发抖。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墙壁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扇门。一扇暗红色的门。

门牌上写着:地下室规则第一条:本旅馆共有四层,请勿进入地下室。

但规则没说的是——地下室的门,会自己出现。5我走过去,仔细观察那扇门。木质,

暗红色油漆,门把手是铜制的,已经有些发绿。门缝里透出一股冷气,

夹杂着潮湿的霉味和……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门上贴着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地下室使用须知*1. 地下室开放时间为22:00-2:00。

其他时间请勿进入。*2. 进入地下室前,请先在门口登记姓名、房号、进入事由。

3. 地下室共有三层,请勿进入第三层。4. 如果在地下室听到有人叫你的名字,

请勿回头。5. 地下室的工作人员穿红色衣服。如果遇到穿其他颜色衣服的人,

请立刻离开。6. 地下室提供“愿望兑换”服务。你可以用积分兑换任何你想要的东西。

7. 兑换愿望后,你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等价任务”。任务失败,扣除双倍积分。

8. 最重要的规则——不要在地下室待超过1小时。祝您愿望成真。愿望兑换?等价任务?

我盯着这张纸条,职业习惯又开始发作了。

这张“使用须知”比楼上的“入住须知”更加详细,但也更加可疑。第七条说“兑换愿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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