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京圈太子爷江予淮身边做了三年“隐形人”。
人人都笑我是一块毫无脾气的木头,只会低眉顺眼地给他递咖啡,连他那个矫情的青梅竹马把红酒泼我裙子上,我也只会笑着说“没关系”。
直到江予淮订婚前夜,我在他的书房留下辞呈,换掉那身死板的黑西装,穿上早就买好的吊带红裙,在他必经的酒吧里,搂着另一个男人的脖子笑得肆意张扬。
隔着舞池喧嚣,我看见向来清冷自持的江予淮,捏碎了手中的酒杯。
早晨七点半,总裁办的百叶窗缝隙里渗进第一缕光。
我准时把现磨的曼特宁咖啡放在江予淮的右手边,杯柄与桌沿成四十五度角,这是他最顺手的拿取位置。接着是行程表、签字笔,以及一颗备用的薄荷糖。
做完这一切,我退到办公桌的一米开外,双手交叠在小腹前,垂着眼皮,像一尊早已设定好程序的仿真机器人。
“林秘书,领带歪了。”
江予淮的声音带着刚醒的沙哑,没有温度,像深秋清晨的霜。
我上前一步,指尖触碰到他温热的喉结下方。为了避嫌,我呼吸屏得很轻,肺部的空气一点点被挤压出去,产生一种轻微的缺氧感。我的手指熟练地拆解、重系,指腹擦过丝绸质地的领带,也无可避免地擦过他紧绷的衬衫领口。
那一瞬间,我能感觉到他脉搏的跳动,一下,两下。
沉稳,有力,却与我无关。
“好了,江总。”我迅速撤回手,恢复了那个挑不出错处的站姿。
江予淮淡淡地扫了我一眼,目光没在我脸上停留超过半秒,仿佛我只是这间办公室里的一台碎纸机,或者是一盆不需要浇水的绿植。
这三年,圈子里的人都说我是江予淮身边最听话的一条狗。
沈婉回国的消息传遍公司那天,茶水间里全是幸灾乐祸的窃窃私语。
“听说了吗?正主回来了,林听那个‘全能保姆’估计要下岗了。”
“啧,她也是够能忍的,把自己熬成了黄脸婆,结果人家江少心里只有白月光。”
我端着刚洗好的杯子站在门外,热水烫得指尖发红,胃里像是被塞进了一块生铁,坠得生疼。但我没有推门进去泼妇骂街,而是对着玻璃倒影,练习了一下嘴角上扬的弧度。
完美。乖巧。毫无攻击性。
回到工位,我翻开那本随身携带的黑色牛皮记事本。
前一百页,密密麻麻记录着江予淮的喜好:不吃香菜,咖啡不加糖,下雨天膝盖会痛,甚至是他惯用的那个安全套牌子——虽然那是他为别人准备的。
我翻到最新的一页空白纸。
没有人知道,这不仅仅是备忘录。
这是我的狩猎日志。
我用钢笔在纸上重重地划下一道墨痕,力透纸背。
暗恋七年,入职三年,扮演一个无趣的“老实人”,只是为了降低猎物的警觉。如果是强攻,我连靠近他身边的资格都没有。只有让他习惯我的存在,像习惯呼吸一样,才能在他最意想不到的时候,扼住他的咽喉。
既然正主回来了,那这潭死水,也该搅浑了。
我写下一行字,笔尖划破了纸张纤维:
“猎杀时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