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七年的一碗粉丝汤》

《康熙七年的一碗粉丝汤》

作者: 仓央子措

言情小说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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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5 04:37:28

1 康熙七年的郯城,一座被折叠的县城康熙七年,岁在戊申,冬。山东郯城,

这座位于沂蒙山余脉与苏北平原交界处的古老县城,此刻正以一种极其别扭的姿态,

匍匐在大清帝国的版图上。它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孤儿,身上披着破烂的“重建”外衣,

内里却早已溃烂流脓。两年前那场被载入史册的“旷古未有”大地震,

把这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露天废墟。城墙塌了一半,断壁残垣像野兽的獠牙,

狰狞地刺向灰蒙蒙的天空。城里的富户们忙着“灾后重建”,青砖绿瓦,雕梁画栋,

试图用崭新的门面掩盖内心的惶恐。而城外的流民,则像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地涌来,

又像潮水一样,死在路边,腐烂,发臭,最后化作一抔无人问津的黄土。

知县黄六鸿坐在县衙后堂的暖阁里,手里捧着一杯明前龙井。

茶叶是杭州那边快马加鞭送来的,用的是上好的景德镇瓷杯。茶香氤氲,

试图遮住窗外飘进来的若有若无的尸臭味,但效果甚微。“老爷,

这是本月的‘常例银’册子。”师爷赵德全弓着腰,

把一本蓝皮账簿轻轻放在黄花梨木的桌案上,声音压得极低,像是怕惊扰了这满室的茶香,

又像是怕惊动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黄六鸿没看那册子,

只是用杯盖轻轻拨弄着浮在水面的茶叶,发出细微的“叮叮”声:“多少?”“回老爷,

共计……三百二十七两五钱。”赵德全的声音更低了,几乎变成了气声,“比上个月,

少了三成。”“三成?”黄六鸿的手停住了,杯盖碰在杯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在这寂静的暖阁里显得格外刺耳,“怎么回事?灾后重建,银子应该更多才是。那些泥腿子,

手里刚领了朝廷的赈灾款,不正是收税的好时候吗?你们是怎么做事的?”赵德全苦着脸,

脸上的褶子挤成了一朵干枯的菊花:“老爷有所不知,这银子……都被隔壁几个县截胡了。

沂水、费县那边,把流民都往咱们这儿赶,说是咱们郯城重建得快,机会多。这流民一来,

地痞流氓也跟着来,治安乱了,生意也不好做,百姓手里实在没油水了。

咱们这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没油水?”黄六鸿冷笑一声,把茶杯重重顿在桌上,

茶水溅了出来,打湿了账簿的一角,“那是你们不会榨!流民怎么了?流民也得吃饭,

也得喝水,也得拉屎撒尿!这些都是钱!告诉下面,从今天起,进城税加收一成,

水井使用税加收两成,连乱葬岗收尸,也得交‘入土为安费’!谁不交,

就把尸体扔他家门口去,让他体验一下什么叫‘沉浸式守灵’!”赵德全张了张嘴,

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咽了回去,只是喏喏称是:“是,老爷,小的这就去办,

这就去把KPI拉满。”这就是大清康熙年间的盛世图景。在史官的笔下,

这是“海晏河清”、“万国来朝”的前夜,是帝国蒸蒸日上的黄金时代。但在郯城,

在无数个像郯城一样的基层县城,盛世不过是压在百姓脊梁上的一层薄薄的脂粉,轻轻一刮,

底下全是溃烂的脓血。黄六鸿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几只乌鸦落在枯树枝上,

发出刺耳的叫声。他皱了皱眉,觉得这叫声很不吉利,像是在嘲笑他的无能。“去,

把那些乌鸦给我打下来,吵得人心慌。”“是,老爷。”2 王秀英,

一个没有“人权”的符号王秀英住在城西的王家庄。说是“庄”,

其实也就是几十户土坯房毫无章法地凑在一起,像是一堆被随手丢弃的垃圾。风一吹,

屋顶的茅草能飘出二里地,露出底下黑黢黢的椽子,像是死人的肋骨,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她今年二十五岁,但在那个年代,她已经是个“老妇人”了。长期的营养不良和过度的劳作,

让她的皮肤粗糙得像砂纸,眼角爬满了细密的皱纹,背也有些佝偻。从背后看,

她和村里那些四五十岁的妇人没什么两样。岁月这把杀猪刀,在贫穷面前,显得格外锋利。

她嫁到王家十年,生了三个孩子。老大是个丫头,生下来没哭几声就没了气,

接生婆说是“讨债鬼”,随手用破席子一卷,扔到了乱葬岗,连个名字都没有。

老二也是个丫头,养到三岁,那年闹饥荒,饿得皮包骨头,

最后是王大壮趁着王秀英出去挖野菜,把丫头抱出去换了半袋红薯。王秀英回来知道后,

疯了似的要去抢回来,被王大壮和婆婆按在地上打了一顿,锁在柴房里三天三夜。

等她出来时,丫头已经不知道被卖到哪儿去了,也许进了哪个大户人家当丫鬟,

也许……早就没了。活下来的只有老三,是个儿子,今年八岁,叫狗剩。名字贱,好养活。

狗剩瘦得像根柴火,肋骨一根根清晰可见,整天跟在村里的大孩子后面捡牛粪,

晒干了当柴烧,或者卖给富户家当肥料,换回几个铜板,买点盐巴,让野菜汤有点咸味。

她的丈夫叫王大壮,名字听着威猛,实则是个被赌瘾掏空了身子的烂人。

当年娶王秀英的时候,他还算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虽然穷,但知道疼人,

农闲时还会去县城打短工,给王秀英扯块花布做衣裳。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

王秀英有时候会坐在门槛上发呆,回想。好像是那年,

王大壮跟着村里几个混混去县城赌坊看热闹,回来后就变了个人。一开始是小赌,

输了几十个铜板,回家唉声叹气。后来是大赌,把家里的粮食都输了,还欠了一屁股债。

债主上门,搬走了家里唯一值钱的家具——一张缺了腿的桌子。王大壮跪在地上求饶,

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发誓再也不赌了,说要是再赌就剁手。但他没戒掉。赌瘾像是一条毒蛇,

缠住了他的脖子,越勒越紧,最后把他的良心也勒死了。家里但凡有点值钱的东西,

都被他拿去当了换赌资。前几天,他甚至想把狗剩的棉袄扒了去卖,

那是王秀英用自己陪嫁的一对银耳环换来的棉花做的,是狗剩冬天唯一的保暖衣物。

“败家娘们!老子输了钱就是你方的!”王大壮一边打一边骂,

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王秀英身上。他的拳头很硬,打在骨头上,发出闷响,

像是捶打一块死肉。王秀英没躲,也没哭。她只是死死护着怀里的狗剩,

眼神空洞地望着土墙上的裂缝。裂缝里,一只蜘蛛正在结网,网很精致,

在透过破窗的阳光下闪着光,美丽而脆弱,就像她的生命。在清朝的法律体系里,

王秀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大清律例》明确规定:“夫殴妻,

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意思是,丈夫打妻子,只要没打断骨头,

官府基本不管。就算打断了骨头,量刑也比打普通人轻两等。这叫“夫为妻纲”,

是写入DNA的封建礼教。她不仅是丈夫的附属品,更是丈夫的私有财产。

丈夫可以把妻子典当、转租、甚至卖掉。这在当时,是合法的生意,叫“典妻”或“卖休”。

女人就像一件家具,用旧了,或者主人缺钱了,就可以拿去换钱。这就是所谓的“夫权”。

它不是写在纸上的条文,而是刻在骨子里的规训,是流淌在血液里的毒药。

从王秀英出生的那一刻起,她就被告知: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她的一生,

就是从一个男人的手中,转移到另一个男人的手中,从来没有属于过自己。那天晚上,

王秀英给狗剩喂了点野菜糊糊。糊糊很稀,能照见人影,里面连一粒米都没有,

全是剁碎的野菜根。狗剩吃得很快,吃完后舔着碗底,眼巴巴地看着王秀英:“娘,还有吗?

我饿。”王秀英摇摇头,把碗里最后一点糊糊刮到狗剩碗里:“吃吧,娘不饿。

”看着孩子睡下后,她走到院子里。月亮很亮,照得地上的土坷垃都发白。

她想起十年前刚嫁过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月亮。王大壮拉着她的手,

指着天上的星星说:“秀英,以后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让你顿顿有白面馍馍吃。

”那时候的王大壮,眼睛里还有光,那是希望的光。现在,那光灭了。不仅灭了,

还变成了黑洞,要把她也吸进去,吞噬殆尽。“这就是命。”王秀英对自己说,声音很轻,

被风吹散了。但她心里,还有一丝火苗没灭。那是作为一个生物的本能——活下去,并且,

活得好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哪怕只是为了看到明天的太阳。3 那碗粉丝汤,

和那个“懂她”的货郎李三的出现,像是一根火柴,划亮了王秀英漆黑的世界,

也点燃了她最后的希望,虽然这希望最终烧死了她。李三是走街串巷的货郎,南边口音,

具体是哪儿的人,没人说得清。他大概三十来岁,长得白净,不像本地人那样黑糙。他嘴甜,

会来事,每次来王家庄,都会给村里的女人们带些新鲜玩意儿——廉价的胭脂,

说是苏州产的;彩色的头绳,说是扬州来的;还有城里流行的“粉丝汤”。

粉丝汤其实不是什么稀罕物,就是用红薯粉做的,加点盐,加点辣椒,再撒点葱花。

但对于一年到头见不到荤腥、甚至吃不饱饭的农村妇女来说,这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小确幸”。那天,王秀英在河边洗衣服。河水很冷,

刺骨的寒意透过皮肤往骨头里钻,她的手冻得通红,像两根胡萝卜,

有些地方已经裂开了口子,渗着血丝。衣服是王大壮的,上面沾满了酒渍和泥点,

怎么搓也搓不干净,就像她的人生一样,污浊不堪。“王娘子,今天气色不太好啊。

”李三放下担子,笑眯眯地凑了过来,身上带着一股廉价香粉的味道。王秀英没理他,

低头继续搓衣服。她知道村里有些长舌妇在背后嚼舌根,说她跟货郎眉来眼去。

她不想惹麻烦,在这个封闭的小村庄,女人的名声比命还重要。“别这么冷淡嘛。

”李三从担子里拿出一个粗瓷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粉丝汤,红油浮在表面,葱花翠绿,

看着就诱人,“来,趁热吃,特意给你留的,加辣。”王秀英愣了一下,手停住了。

热气扑在她脸上,带着一股诱人的香味,让她空荡荡的胃开始痉挛。“拿着吧,不值几个钱。

”李三把碗塞到她手里,叹了口气,做出一副感同身受的样子,

“我听说你家那口子又……唉,女人啊,就是命苦。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饭都吃不上了,

还打人,算什么男人?要我说,这种男人就该……”这句话,像是一把钥匙,

精准地打开了王秀英心里的锁。在这个村子里,没人关心她苦不苦。

婆婆嫌她生不出儿子虽然狗剩是儿子,但婆婆总觉得她克死了另外两个丫头,

邻居嫌她家穷,连狗都绕着走。她们只会说:“忍忍吧,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

”“这就是女人的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有李三,他说她“命苦”,

他说王大壮“不算男人”。他提供了她最缺的东西——情绪价值。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里,

有人理解你的痛苦,有人为你说话,这比一碗粉丝汤更让人沉沦。王秀英接过碗,

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粉丝汤很香,油汪汪的,辣味刺激着她的味蕾,

让她暂时忘记了疼痛和屈辱。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热乎、这么有油水的东西了。

辣味刺激着她的喉咙,让她想哭,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进了碗里,和汤混在一起,又咸又辣。

“好吃吗?”李三问,声音很温柔,像情人间的低语。王秀英点点头,说不出话。

“跟我走吧。”李三的声音突然变得很轻,却很清晰,像魔鬼的诱惑,“我知道你不幸福。

这里不是人待的地方,就是个牢笼。跟我去南边,我有门路,咱们做点小生意,

日子肯定比现在强。到时候,你顿顿吃肉,穿金戴银,再也没人敢打你骂你。

”王秀英的心猛地跳了一下。这句话,她等了十年。十年里,她每一次挨打,每一次挨饿,

都幻想过有人能把她带走,带她离开这个地狱。“你……你说真的?”她抬起头,看着李三。

李三的眼睛里,有一种她看不懂的东西,像是同情,又像是……算计?

但她被渴望冲昏了头脑,选择性忽略了后者。“当然是真的。”李三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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