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扮男装考科举,我成了七皇子府里,最末等的抄书匠。夺嫡之争打得头破血流,太子结党,
三皇子掌兵,五皇子最得宠。我家主子呢?还在愁下个月的炭火够不够烧。“殿下,
想要玉玺吗?”我当着他的面,从大太监怀里“借”走了刚到手的御赐点心。三个月后,
太子通敌的密信,安安稳稳躺在御史大夫的奏折夹层里。一年后,边关失守的急报,
进宫就变成了捷报,还附赠三皇子私铸兵器的地图。三年后,
皇帝盯着空荡荡的暗格发呆:“朕的传位诏书……自己长腿跑了?”新帝登基那天,
我混在贺喜的人堆里,准备开溜。他下朝直奔我住的小院,眼神复杂得吓人:“林晚,不,
林晚风……国师说,朕得娶你,江山才能稳。”我抖开一包裹金叶子,吹了声口哨:“陛下,
账房钥匙在您枕头底下。江湖路远,咱们两清。”头很疼。
整个人像是被强行拆开、再胡乱塞回一具陌生躯壳里的撕裂感,
连呼吸都带着不属于自己的滞涩。我躺在颠簸的马车木板上,木头纹路硌进后背,稍微一动,
车厢就发出吱呀一声怪响,在寂静的荒野里显得格外突兀。
耳边是车轮碾过碎石的闷响、风刮破布帘的哗啦声,还有远处隐约传来的人声,粗哑、疲惫,
带着一股活不下去的绝望。我闭着眼缓了很久,直到那股天旋地转的眩晕慢慢退去,
才敢小心翼翼睁开一条缝。眼前是灰扑扑的车篷,布料早已洗得发白,边角磨得起了毛,
风一吹就软塌塌地晃,漏进来几缕细碎的天光,落在我手背上。我下意识抬起手,
只看了一眼,心就猛地沉了下去。这不是我的手。曾经的我,
是国际刑警追了整整五年的大盗夜凰。我的手指灵活、稳定、指腹带着薄茧,
能在三息之内拨开任何精密锁芯,能在万众瞩目之下取走一枚玉佩而不被任何人察觉。
可眼前这双手,瘦得皮包骨头,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黑泥,
皮肤粗糙干涩,带着常年握笔却吃不饱饭的寒酸与无力。陌生的记忆如同潮水一般,
毫无征兆地冲进我的脑海。林晚,十九岁,寒门子弟,父母早亡,
靠着邻里接济勉强读了几年书,好不容易考中一个秀才,变卖了家中仅剩的破屋烂瓦,
凑了盘缠千里迢迢进京赶考,结果名落孙山。盘缠耗尽,走投无路,
被同乡半哄半骗送进七皇子府,做一名最末等的抄书匠,每日抄抄写写,
挣几个勉强饿不死的铜板。而这具身体,最要命的秘密是——她是女子。为了活下去,
为了能读书、能谋生,从小被当作男孩养大,束胸、短发、穿粗布长衫,
小心翼翼隐藏了十几年,生怕一朝暴露,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我,
二十一世纪的大盗夜凰,在最后一次盗取一枚古代皇子玉佩时,指尖刚触碰到冰凉的玉面,
眼前一黑,再睁眼,就成了这个连生存都无比艰难的假小子。荒谬,可笑,
却又真实得让人喘不过气。马车猛地一顿,停了。外面瞬间炸开了锅。
马嘶声、喝骂声、铁器碰撞的刺耳声响、还有人凄厉的惨叫,混在一起冲进耳朵,
听得人头皮发麻。我心里一紧,本能地察觉到危险,伸手掀开车帘一角,悄悄往外望去。
道路被人彻底堵死,横七竖八的断木与巨石堆在路中央,
二三十个面黄肌瘦、衣衫破烂不堪的汉子,举着柴刀、锄头、甚至是磨尖的木棍,
嗷嗷叫着从两侧树林里冲出来。他们的眼睛饿得发绿,
直勾勾盯着车队中央那辆看起来稍微体面一点的马车——那是七皇子萧玦的座驾。
七皇子府本就穷困,护卫本就寥寥无几,还多是老弱残兵,根本没有像样的战斗力。
不过片刻功夫,护卫的阵型就被冲散,有人跌倒,有人受伤,哭喊与痛呼混在一处。
一个满脸泥污的汉子直接扑到车边,脏手带着一股腥臭味,狠狠朝车帘里抓去,
眼看就要掀开遮挡。我几乎是身体先于意识做出反应。刻在骨子里的潜行与格斗本能,
绝不会因为换了一具身体就消失。我脚踝轻轻一勾,挑起车厢底板一块早已松动的木板,
借着车身颠簸的力道向上一送。那汉子一锄头砸下来,木板应声碎裂,力道也被卸去大半。
趁他愣神的间隙,我指尖一夹,顺走他腰间别着的一根磨尖竹签,
另一只手抓起座边一块沉木镇纸,用尽全身力气,狠狠砸在他因惊愕而大张的嘴上。
一声凄厉的惨嚎骤然响起。那汉子捂着嘴踉跄后退,鲜血从指缝间疯狂涌出,
牙齿碎裂的闷响听得人牙酸。我喘着粗气往后缩了缩,手心全是冷汗。这具身体实在太弱了,
稍微动一动就肌肉发酸,力气连我曾经的三成都不到,可好在,脑子还在,手段还在,
那种在绝境里求生的本能,一点都没变。就在这时,前方那辆马车的布帘,
被一只苍白得近乎透明的手,缓缓掀开。我抬眼望去,心脏莫名轻轻一跳。
车里坐着一个年轻男子,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身形清瘦挺拔,仿佛风一吹就会倒。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天青色锦袍,腰间系着一根样式陈旧的玉带,
整个人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病气与落魄。眉眼却生得极好看,疏朗干净,鼻梁挺直,
只是脸色白得不正常,唇色浅淡,一看就是常年服药的病秧子。可他的眼睛,却静得可怕。
眼前杀声震天,血溅当场,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在车里,
目光平静地望着混乱的场面。没有恐惧,没有愤怒,没有慌乱,甚至没有一丝多余的情绪,
仿佛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毫无关系。这就是七皇子萧玦。
那个在皇宫里无人疼、无人爱、无权无势、连份例都被内务府层层克扣的落魄皇子。
太子势大根深,三皇子手握兵权,五皇子深得帝宠,八皇子年幼却被太后护在掌心。
所有皇子都在夺嫡的赌桌上拼得你死我活,唯有他,连上桌的资格都没有。
穷到连府里下个月的炭火钱,都要反复盘算。一个护卫拼死挣脱纠缠,
一刀砍翻扑向萧玦的流民,吓得声音都在发抖,连声劝他回车中躲避。
萧玦只是淡淡看了那人一眼,自始至终没有说一个字,慢慢放下车帘,
重新将自己隔绝在这片混乱之外。我收回目光,心里轻轻敲了一记。
这位看似病弱可欺的七殿下,绝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他的沉默里藏着隐忍,
平静下藏着清醒,落魄之中,仍有一股不容侵犯的贵气。流民终究只是乌合之众,
在护卫拼死抵抗下,很快溃散逃窜,留下几具尸体与哀嚎的伤号,狼狈地消失在树林深处。
护卫们不敢追击,草草包扎伤口,清理出一条勉强能通行的道路,车队在一片压抑的死寂中,
重新启程。傍晚时分,车队抵达一处简陋破败的驿馆。房间本就紧张,
像我这样的末等抄书匠,只能与另外两个同样落魄的书生挤在一间阴暗潮湿的下房。
屋里墙皮剥落,一股霉味与潮气扑面而来,被褥硬得像石块,躺上去硌得骨头生疼。
我躺在最里面的角落,睁着眼久久无法入睡。我把眼下的处境,
在脑海里翻来覆去梳理了一遍又一遍。原主林晚,是个标准的书呆子,
性格怯懦、胆小怕事、毫无主见,除了一手还算工整的字迹,别无长处。在七皇子府里,
她活得像一道影子,谁都可以轻视,谁都可以使唤,月钱少得可怜,还常常被无故拖欠。
七皇子府更是穷得叮当响,无田产、无兵权、无亲信、无恩宠,下人们懒懒散散,
整座府邸都透着一股暮气沉沉的颓败。夺嫡?这对萧玦而言,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天方夜谭。
可对我而言,却恰恰相反。越无人关注,越好暗中布局。越穷困潦倒,越没有后顾之忧。
越一无所有,越能放手一搏。我要活下去,要牢牢藏好自己女儿身的秘密,
要挣够足够保命的钱财,要找到一个能让我安稳立足、不被轻易舍弃的地方。七皇子府,
就是我眼下唯一的选择。第二日,车队驶入京城。高墙阔门,市井喧嚣,车水马龙,
一派盛世繁华景象。可七皇子府的马车,却如同一件不起眼的旧物,
悄无声息从侧门驶入一座墙皮剥落、园木萧瑟、连仆役都寥寥无几的冷清府邸。一眼望去,
满目皆是颓败与孤寂,与外面的热闹繁华,格格不入。
我被安置在后院杂物房旁的一间狭小偏屋,紧挨着低等仆役的住处,条件好不到哪里去。
接下来的几天,我彻底成了一个透明人。同府的幕僚们,要么整日唉声叹气,
抱怨怀才不遇;要么借酒消愁,醉生梦死;要么缩在屋里浑浑噩噩,混吃等死。
没有人愿意为萧玦出力,没有人愿意为这座破败的府邸费心,大家都只是在这里苟延残喘,
熬一天算一天。只有我,一刻都没有放松。我像一道无声的影子,在府中默默游走。
记熟每一条路径,每一处拐角,
每一班守卫的换班时间;摸清库房、账房、柴房、马厩的准确位置;最重要的,
是牢牢记住萧玦书房的方位,以及他日常出入的习惯。天不亮,我便在狭小的屋里偷偷锻炼,
拉伸筋骨,增强柔韧,练习指力与腕力,用几枚磨圆的铜钱与细绳,一点点找回曾经的手感。
夜深人静之时,我翻遍府中所有能找到的旧书、废账、邸报,一字一句啃读,
疯狂吸收这个时代的律法、规矩、朝堂势力、皇子派系、宫廷秘闻。原主的记忆太过浅薄,
剩下的一切,都只能靠我自己一点点补齐。而钱,成了眼下最迫在眉睫的问题。
原主留下的几枚铜板,早已见底,府里的月钱,又一次传出了拖欠的消息。
我必须尽快想办法,在府中站稳脚跟,让萧玦注意到我,记住我,甚至倚重我。机会,
在我默默等待了七日之后,悄然降临。这日午后,我路过前院廊下,
无意间听见两位老幕僚低声交谈。言语间提及,太子门下一名普通门客的月钱,
便是他们的十倍有余;三皇子随手赏赐献宝之人,便是千金;而他们的殿下,
想给宫中送上一份稍显体面的礼物,都拿不出像样的东西。我心中一动,脚步未停,
却已将这番话记在心底。送礼。萧玦要送礼。给谁?没过两日,答案便自动送到了我面前。
管文书的老书吏将一卷帛书丢到我面前,语气不耐,命令我抄写十份,要求字迹工整,
不许错一字,次日清晨必须交稿。我展开帛书一看,是一篇辞藻华丽、内容空洞的贺寿词,
落款处一片空白。我不动声色地询问,才得知,这是为宫中最得宠的淑妃所作。淑妃寿辰。
萧玦试图攀附淑妃,为自己在宫中寻得一丝微弱的依靠,
可他穷得连一份拿得出手的礼物都备不起。管事太监甚至已经打算,
将萧玦生母留下的唯一遗物——一件白狐裘,拿去典当换钱。我看着那篇平庸乏味的贺寿词,
心中已有计较。偷?不行,太过冒险。以我此时尚未完全恢复的身手,
贸然闯入权贵府邸偷窃,一旦暴露,不仅我自身死无葬身之地,
还会牵连萧玦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我要的不是一件临时凑数的珍宝,而是萧玦的信任。
我要让他清楚地知道,我这个不起眼的抄书匠,有用。当夜,我在昏暗的油灯下,
另作一篇《松鹤赋》。弃华丽堆砌之辞,用词凝练,意境清远,风骨暗藏,
通篇不过两百余字,却比那篇官样贺寿词高出数个层次。写完之后,我将赋文小心折起,
藏入袖中,然后老老实实地抄写那篇标准贺寿词。我故意少抄一份。次日清晨,
我将九份贺寿词交给老书吏,低头做出惶恐不安的模样,谎称昨夜灯油耗尽,
未能抄完第十份,唯恐耽误殿下大事,先呈九份,第十份定会立刻补齐。
老书吏见我眼底通红,神色疲惫,冷哼一声,并未多想,拿着文书便往萧玦的书房走去。
我等的,就是这一瞬。约莫半个时辰后,老书吏端着托盘从书房走出,托盘上放着文书匣子,
显然是要打包送往宫中。我快步走出,装作匆忙赶路的样子,直直朝老书吏撞去!
两人撞了个满怀,托盘翻转,文书、礼单、贺寿词散落一地。“混账东西!莽撞至极!
”老书吏勃然大怒,厉声呵斥。“对不住!对不住先生!学生急着补抄第十份,未曾看路!
”我连连告罪,手忙脚乱地帮忙捡拾。就在这混乱的遮掩之下,我指尖灵巧如蝶,
袖中那篇《松鹤赋》悄然混入纸张之间,而最上方一份标准贺寿词,
则被我不动声色地收进袖口。整个过程,快如闪电,毫无痕迹。老书吏气急败坏地收拾妥当,
骂骂咧咧地转身离去。我回到小屋,将换出来的贺寿词浸湿、揉烂,丢进废纸篓,
然后安安静静地等待。我不急,不躁,如同潜伏在暗处的猎手,耐心等待猎物踏入陷阱。
次日午后,管事太监福安,出现在了我的小屋门口。老太监上下打量着我,
眼神中带着审视与几分不易察觉的好奇,开口道:“你就是林晚?”“是。”我低头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