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沈向,A市沈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我还有一个身份,
是常年窝在电脑前敲字的女频小说写手,顶着白金作家的头衔,说白了就是靠编故事吃饭。
也可以说我放弃了亿万资产,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做什么大总裁。故事要从见到那个女人说起。
她冒充我粉丝主动约我在咖啡厅见面。我翘着腿晃悠,口罩遮了半张脸,
心想这姑娘约我出来,怕是要拿什么俗套故事换签名。为了赴这大清早的约,
我生生把倒时差的作息掰正,现在困得眼皮直打架。“还有半小时,再不说我可真走了。
”我把录音笔“啪”地拍在桌上,心想这姑娘该不会是见我帅到失语了吧?
事实证明我太天真。
她甩出的故事比我笔下最荒诞的情节还邪乎:毒蝎奶奶把发霉馒头塞进裤裆,
在精神病院人间蒸发;爷爷入赘的何家满是诡事——会诈尸的老太太、啃食玉米的腐尸小叔,
还有专吸女童血的“老叔”……尿池里看见她爷爷倒影,
电梯里撞见嘴角溢血的人妖……我越听越困,这哪儿是素材,分明是灵异文的裹脚布。
“这些破事儿写出来能火?早八百年就烂大街了。”我打了个哈欠,准备起身,
却发现屁股跟高脚凳黏在了一起。何千佳突然冷笑,
涂着美甲的手指戳了戳我凳子:“隔壁小王文具店的502,好用吧?”我瞪着她,
她却慢悠悠补口红,气场从唯唯诺诺秒变女王。“听好,我的故事得从头织,你敢走神,
就等着收尸。”我有些生气了,也不看她。她慌了,又开始撒娇似的拽着我袖子,
让我有些耐心。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心里直骂这女人怕是精神分裂。
鬼知道我是怎么熬过那两小时的。等她终于闭上嘴,我强忍着骂娘的冲动:“就这?
还要浪费老子时间……”话还没完,她打了个响指,我眼前白光一闪。——再睁眼,
人已经飘在南极的一个冰池里,屁股还挂着半截凳子,小黄鸭泳圈勒得我喘不过气。
2“这胶水怕是要冰刮处理,嘿嘿,写不写?”她抱臂站在池边,睫毛上凝着冰晶。
我喝了好几口冰水,拼了命扒着池边,四角裤也都被撕成两半。这他喵的哪是粉丝,
分明是索命鬼!可当我触到池底温吞吞的水,看着远处冰山折射的极光,
突然兴奋起来——这娘们儿是真他妈有金手指!她……竟然还真是个神人!当时我还在想,
不会是书里的女主暗恋我,出来找我求娶了吧!毕竟我总是把自己写成男主。可想了想,
好像没有写过她这号人物啊!再醒来时,何千佳端来杯玉米茶,我抿了一口,
十五岁那年的记忆突然决堤:暴雨天的玉米地,戴草帽的女孩递来的玉米,
还有那抹再也想不起的甜。她扔给我一摞竹简,说要我把她的故事刻下来。我踹翻竹简。
“什么年代了还要用竹简?”她却笑着凑近,身上飘着雪松香:“先有苦再有甜,
不过是借你的手叙述一下我的事而已。那小说榜霸屏的小作家也不只你一个!
可是你失去的记忆可不是随便恢复的……”之后的日子,我被她折腾得死去活来。
瞬移、隐身、读心术……她随手露的一手,还有她的经历,都够我写十章爽文的。
可当我把她的故事码成八千字,才发现全是狗屁——会说话的黄毛衣、十年记忆黑洞,
根本圆不上!她的童年记忆还缺失了十年。从十五岁后,我不知道咋写了!都是一片空白!
她说她一直在守护着一个东西。眼睛里还一直盯着我的钢笔。前面那么多诡异的事件,
铺垫了那么多。这后面我可咋圆呢?她消失了五天,我想,
可能是去寻找她那10年空荡的记忆去了。啧啧,乖乖,
还是个失忆的女主……当她再出现时站在我家的天台,白裙子被风吹得像招魂幡。
我冲过去拽她胳膊,生怕她真跳下去。怎么那么想不开。主要是怕她掉下来脏了我家的天台。
她却突然过来盯着我:“你想恢复那些记忆吗?乖乖给我当笔杆子,知道吗。
把我的结局写好一点,不要辜负我。”我盯着她的眼睛,掐了一下自己,
突然意识到这已经不是小说。这果真是现实遇到了。我写了那么多小说,从来没有这种感觉。
她的冷漠像块淬了毒的冰,可眼底藏着的孤独,跟我敲字到凌晨时一模一样。
我确实有一年是失忆的,那一年,我被霍家设计车祸成了植物人,还被剁了一只手。
可实际一直被当成植物人昏迷在床上。谁也不知道我到底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经历了过什么。可凭空出现的钢笔不会骗我。醒来后,
我凭着一些碎片记忆用那支钢笔写了篇日记才没有忘记这件事。但是从那年以后,
我就喜欢上了写小说。还爱上了有关于玉米的一切。甚至把自己的名字写进小说里当男主。
不过我这种情况总让人误会瞧不起。认为我写这玩意没什么前途。比如,
有时候我开着几百万的保时捷去一个平庸的美容院只是拍一些采光照片,
就会被误会以为我在那里上班伺候富婆。其实也不怪别人,身边很多不知道我身份的人,
她们都挺看不起我这个“穷小子”的,我都习惯了。就这样,
我仅仅用了10年时间成为了女频文里非常有名的小说家。
何千佳要求我写的小说已经码了七万多字,我却总盯着空沙发发呆。
总觉得她的经历和我的记忆有关。直到这晚,她突然闪现,说要进沈家,想和我成为一家人。
我差点把键盘砸了:“什么?你想当我小妈?”别人说,小说写多了,脑回路就很不正常。
有时候我的脑子也会短路。她翻了个白眼:“你?你在骂我小三吗?我和你一样才二十五岁!
你在说什么呢!你们沈家豪门恩怨我不想知道,
但是来了个冒牌的私生女要绑架你妹妹抽骨髓换命。我救了人,要个沈家身份不过分吧?
”她晃了晃手里的U盘,里面是那个冒牌私生女被霍家收买并害人的证据。
爹一个直男怎么可能会有小三儿?又哪来的私生女?他内向的样子,我看了都害羞!有时候,
他连看见我妈都不敢说话。气得我妈去了国外,到现在都不想回来。
“要看我的英雄事迹吗~”只见她手臂一挥。
电脑屏幕上跳出监控录像——妹妹被捆在废弃仓库,苍白的脸对着镜头求救。下一秒,
画面闪过一道银光,何千佳的身影凭空出现,指尖缠绕的蓝光瞬间熔断绳索。我喉头发紧。
她耸耸肩,玉扳指在灯光下泛着幽光:“不过是霍家的雕虫小技。”顿了顿,又补刀。
“倒是你爹,把霍三少活埋了。”“我爹闷声做事惯了,连解释都嫌麻烦。
我的给我妈打个电话。”爹越是这样,就越容易被妈误会。尤其是我咋咋呼呼的妈。
她很有可能听到消息现在就提着大刀正赶来的路上。幸亏我平时屏蔽她。平时有事才联系她,
她都习惯了。这次也是解释好一番她才消停。倒是我爹现在动了霍家的人。我要怎么处理?
霍家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3打完电话后,我回来继续敲键盘,看着文档里不断跳动的字。
何千佳窝在我书房的懒人沙发上,正用读心术偷看我的小说。她嘴角勾着笑,
指尖把玩着能操控水火的玉扳指。似乎那能量越来越强了。
毕竟是我笔下的小说女主……必须牛鼻超神啊!窗外月光洒进来,给她的轮廓镀了层银边。
我盯着她耳后若隐若现的月牙胎记,突然想起玉米茶里的甜——原来早在十五岁,
我和她就见过了。我咬了口冷掉的三明治,心想这些文字哪是现实经历的,
分明是正常人都写不出来的疯批小说。暮色漫过她耳际碎发时,何千佳忽然侧转脸庞。
虎牙刺破唇角梨涡的刹那,
我的拇指已先于意识按下保存键——此刻或许正是命运织就羁绊的线头。何千佳托着下巴,
睫毛在眼下投出扇形阴影:“所以,沈家养女的身份,你是给,还是不给啊?”“养、养女?
”我才惊觉先前脑补的剧情全是误会。“刚还以为你要当我小妈!这身份给!当然给!
以后喊你声妹妹,四舍五入等于白捡个贴心小棉袄!”“是姐姐。本来就比你大两个月。
”哦,姐姐……4当晚,我带她回老宅。
沈恩我那常年摆臭脸的爹正对着满桌威士忌发愣,胡茬长得能扎死人。
看到何千佳的瞬间移动,他吓得一哆嗦,酒杯“哐当”砸在地上:“鬼啊!
你他妈从哪冒出来的?”“从你私生女手里救人的地方。”她甩出一叠文件,
纸张划过桌面的声响像把刀,“林美娜的病历、交易录音,
还有你让手下处理霍家眼线的短信。”我爹的脸涨成猪肝色。我挡在何千佳身前,
却被她轻飘飘推开。“原来是你啊?那个、救了小女的女鬼,啊,不是,是女神,哦神女,
哈哈!快请坐。”我对何千佳小声说道:“我爹只要看见漂亮女生就毛躁,还结巴。
对你已经不错了。他看见我妈都不说话的。整个人站着半天不敢动一下。我妹也是。
”她走近我爹,裙摆扫过满地碎玻璃:“沈向已经同意让你收留我做干女儿了,
只是形式上而已。霍家老三,我已经把一切都处理好了。
不过我现在要尽快把户口安在沈家…”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墙上的全家福。“还有,
有时间了再补个全家照。”我对着我爹点了点头。三天后,
沈千佳的名字正式出现在沈家族谱上。公证人离开时,
她晃着新办的身份证冲我挑眉:“以后叫我姐。”——半月后——我在书房改稿,
键盘突然被冰得刺骨。何千佳赤脚踩在书桌上,裙摆沾着夜露,
手里拎着滴血的匕首:“借你浴室用用。”我盯着她染血的袖口:“杀人了?
”“霍家的大狗。”她漫不经心擦刀。“追着我要东西。还以为是被我毁掉的证据呢。
看来那老东西被我整残疾了,都还不罢休呢。”刀尖挑起我的下巴,“你猜怎么着?
他们说你沈向是沈家的软肋。要搞死你。我,就杀了他。”我猛地抽回她的手,
后背撞上书架。月光将她耳后的月牙胎记染成血色,
玉扳指在她指间流转着幽蓝——和车祸那晚玉米地里的光一模一样。浴室传来水声时,
我摸到她落在沙发上的手机——锁屏是张老照片:十五岁的我蹲在玉米地,
给戴草帽的女孩递烤玉米?记忆突然刺痛——暴雨中的玉米地、戴草帽的女孩,
还有她塞给我的烤玉米,焦香混着雨水的腥甜。那场夺走我一年记忆的车祸,
连警方都查不出真相。“看够了?”何千佳裹着浴巾出现,发梢滴着水。“当年你救过我们,
我也救了你。”她凑近时,我闻到淡淡的血腥味混着雪松香,“陪我演场戏。”“什么戏?
”“恋人。”她指尖划过我喉结:“你要搞什么,你不是我名义上的姐吗?
你要乱了……”见我要开口,她突然按住我肩膀,掌心的温度烫得惊人。她发烧了!
“而且……”她睫毛颤动吻上了我的嘴。“玉米茶的味道,我想再尝一次。”难道之前吻过?
5窗外惊雷炸响,雨水拍在玻璃上。她玉扳指突然发烫,我腕间浮现蓝色纹路,
和她背上的疤痕如出一辙。她凑近吻我时,我闻到玉米茶混着血腥味的呼吸。她,
她就这样抢走了我的初吻!我望着她耳后的月牙胎记,鬼使神差地扣住她后颈看了个仔细。
依然想不起来我的过去任何关于她的线索。不过想起了那支刻着“千”字的钢笔。
是十五年前,她送给我的。“我想起来了,十五岁我救过一个女孩,
是不是你…叫什么千……”“早死了。十年前她就死了。你就当我是鬼吧。”她咬住我耳垂,
齿尖微微用力:“从明天起,记得叫我宝贝。”“毕竟,我们得让霍家相信——你爱我爱得,
连命都可以不要。”她换上衣服便从房间消失。留下我一个人还在原地发呆。她是!
她就是十五年前的小女孩!手机在此时震动,
屏幕亮起陌生号码发来的彩信——是我和何千佳在咖啡馆的偷拍,配文:“沈少爷口味独特,
连鬼都敢碰?”我盯着手机上那张偷拍彩信,心乱如麻。她也说她是鬼,可她怎么可能是鬼?
她明明白天可以出现也不怕光。她还发着烧呢,又哪里去了?6窗外的雨依旧肆虐,
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淹没在这无尽的混沌之中。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厚重的窗帘缝隙,
洒在我疲惫的脸上。我从一夜的辗转反侧中醒来,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何千佳。